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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多些客观理性,允于法治成长

时间:2016-05-17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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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日,一段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法院庭审视频在网上流传甚广,不少媒体对此事予以报道,各种评论也纷至沓来,观点各异,莫衷一是。

  简单梳理,事情经过大致如此:5月11日,大通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沛喜受贿一案,并对庭审过程进行视频直播,律师孔维钊作为辩护人出庭。庭审过程中,辩护人申请证人出庭,合议庭在大通区法院副院长提示下宣布延期审理。辩护人提出抗议,参与旁听人员情绪激动,法庭秩序混乱。随后庭审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热议。大通区法院官方微博于5月12日发布关于庭审情况的通报,称庭审该院副院长递交给合议庭的是法律条文。5月13日,辩护人孔维钊在个人微博发布声明,称“对发生拍照、哄闹法庭的混乱现象表示遗憾,对言语过激表示歉意。”同时表示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会维护法律正确实施,认真履职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

  纵观此事,各方虽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尽人意之处,但以辩证的眼光看来,还有两点值得肯定:

  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的做法值得肯定。不需多说,网上流传的视频来自大通区法院的视频直播信号,庭审直播也同样被全国多家法院采用。去年的“快播案”直播,大批网民通过法院的直播观看庭审的情形可以说还记忆犹新。实时直播庭审,公众可以足不出户旁听案件,审判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虽然在直播中会发现一些问题,正如此次庭审,暴露出了合议庭在庭前准备不充分,庭审中审判长驾驭庭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法院通过司法公开倒逼法官能力提升的力度应当不会减弱。

  律师认真履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做法值得肯定。从庭审视频可以看出,辩护律师发现审判长中止庭审时举手抗议,大声要求递书的法官站起来,实际上这是认真履职的表现。律师的职责就是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情急之下言行有不当之处,但可以理解。而且事后认识到的自己言语过激,并在微博上声明致歉。因此,律师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发表见解、对不当言行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是值得尊敬的。

  如前所述,法官和律师在本次审判活动中均有不足之处,但公众应当以客观理性之心来对待,没有触碰到法律底线,能够及时补救的,没有必要动辄“扣帽子”、“打棍子”,更没有必要上纲上线。“人孰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合议庭应当宣布案件延期审理而没有及时宣布,律师在法庭里言行失当,旁听人员哄闹法庭,这些行为若都能及时得到纠正,不应过分苛责。

  建设法治中国,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维护法律尊严,全民责无旁贷。正如孔维钊律师所言:“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会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我想,在法治成长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努力,还需要全社会理解、宽容和共同努力。(寒夏)

  (来源:安徽高院)

编辑:sfeditor4

文章关键词: 司法公开 法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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