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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时间:2016-10-1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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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至2015年,萍乡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市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法治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萍乡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法治萍乡建设,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十分必要。通过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全社会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为加快实现“一个提前,建设五个城市”的总目标和“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的具体要求,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本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法治萍乡建设,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二、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区别不同层次、不同职位、不同行业领导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大力推广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考评机制,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效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材体系,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诚信守法、市场规则意识以及契约精神的宣传教育。深化培育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三、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受众心理,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突出做好各类法治宣传月、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强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结合社会热点,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

  四、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法规变成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进一步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和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管理,全面推广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民主法治的新型村(社区)。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五、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各类法治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公共法治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把法治文化产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纳入“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表彰制度。

  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组织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全面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完善台账管理、督导推进、公益普法和考核评价四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销号管理,严格考核标准,既注重普法过程的考核,更加注重普法效果的考核,考核中对执法者进行专项法律知识测试,对执法对象和群众进行普法知晓率和执法满意度测评。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综合绩效考核、法治萍乡建设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的内容之一。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七、创新推进“法德共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德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法律与道德在管理社会、规范行为、维护秩序等方面的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重法厚德、法德共建”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社会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推进法治萍乡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在继续搞好“道德讲堂”的同时,开设“法治论坛”,鼓励举办法治讲座,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八、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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