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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实施,自贸区法庭和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成立,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构建起与国际接轨的纠纷解决模式。
监管
体系
实施企业信用评价机制。还率先全省启动水路运输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在电商行业试行信用承诺制度,引入第三方市场信用监管,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红黑名单”。
厦门自贸片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本报记者 张奇辉 摄)
本报记者 谭欣妮
持续创新是深化改革的内生动力,而现代化的创新是在有人吹响号角冲锋陷阵、各种新奇思想勃发的同时,不忘建构起保障体系,通过规范引领和制度架构,让创新的步子迈得更稳更快。两年来,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模式,通过顶层设计构建起厦门自贸片区法治化的新框架,营造国际化、法治化和市场化的营商环境。
一法当先
为自贸区发展夯实法治基础
回首过去两年,可以清晰描摹出厦门自贸片区不断强化法治保障的轨迹——《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颁布实施,自贸区法庭和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先后挂牌成立,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构建起与国际接轨的纠纷解决模式,基本形成了厦门自贸片区改革创新的法治保障体系。
该《规定》于2016年9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距离厦门自贸片区挂牌成立正好一年半的时间,一批自贸片区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重要成果,通过《规定》进行了固化提升。这部法规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立法引领,推动把厦门自贸片区建成集贸易、投资、金融、科创开放与创新为一体的综合改革区域,推动市场主体成为国际发展的弄潮儿。
法治化的大背景下,厦门自贸片区内的商事主体对于司法保障的需求也与日俱增。自贸区法庭和检察室挂牌成立后,全省首个“三合一”(集合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为一体)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也落户厦门自贸片区,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诉讼便民措施,推动自贸片区内知识产权案件的就地、就近预防和解决。
针对商事纠纷标的大、问题复杂、主体又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问题,厦门自贸片区也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片区内的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正是集仲裁、调解、专家评审、中立评估为一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平台。通过与国际接轨的纠纷仲裁与协调机制,“一院一中心”不仅让纠纷化解得更快更顺畅,也有力推动了厦门自贸片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多管齐下
构建独立成熟监管体系
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厦门自贸片区努力为商事主体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推进联合执法、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监管三大综合监管执法平台建设。
以诚立信,用“信用分”作为成功的“敲门砖”,是厦门自贸片区率先全国首创的第三方信用评级制度。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可作为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的参考依据。自贸片区还率先全省启动水路运输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在电商行业试行信用承诺制度,引入第三方市场信用监管,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红黑名单”,让监管体系的覆盖范围更广,也更加独立、专业。
加强监管的同时也不忘便民利民,厦门自贸片区信用信息平台与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事主体信用公示平台一体化建设运行,面向公众提供企业登记信息年报公示情况、信用信息查询,守信、失信企业信用公示等服务。目前,该平台共收录了43家政府部门的信用信息记录和2.5万家企业信息。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企业年报公示率为94.21%,累计访问量72万人次,信用信息查询86万人次。
“互联网+”综合监管是自贸片区强化监管体系的又一抓手。去年4月,“综合监管执法平台”正式上线,一方面,自贸片区可以通过平台与海关、检验检疫、市场监督管理、物价等40多个执法部门高效联动,一个行动信息多部门共享,行动指示直接发送到负责人的手机上,省去沟通成本;另一方面,执法结果将通过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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