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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拨开迷雾还原案件真相
□ 本报评论员
经过5个多月的调查和复查,7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布,驳回“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万秀玲等人的申诉。
从今年初开始,“汤兰兰案”就成为舆论聚焦的一个热点案件。这个案子因为太过离奇,让人难以置信,加之案件中的一些当事人持续申诉,以及个别媒体的倾向性报道,使得人们对其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靠什么还原案件真相,给公众一个交代?当然还是法治。今年2月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汤兰兰案”启动了再审审查。不得不承认,虽然人们对这个案子会有这样那样的猜想,但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公众的法治精神在提升,人们相信只有法治才能有真相和公正。所以,人们对黑龙江高院的这次审查充满了期待。
维持原判,是法治对这个案子的一个交代。这个结果虽然与案件的原审没有区别,但是法院是依法作出的,程序合法,实体上也经得起检验。针对律师和媒体对这个案子提出的多个疑点,黑龙江高院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行程两万多公里,询问包括原审被告人和被害人在内的相关人员144人次,制作笔录172份、40余万字,形成同步录音录像210余小时,核查了涉案事实、证据,并调取书证70份;就涉案的专业问题向8名省内外专家进行咨询,做到了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
我们为什么相信法院的结论?因为我们相信法律。事实真相不是某人嘴上说出来的,而是要有证据来证明。只有取证质证的程序合法,才能确保证据的证明力。我国现行刑诉法从1979年正式实施以来,已经过两次大修,其间也通过了多个修正案。反复修法的目的就是要以最科学的程序确保案件的判决最接近于事实真相,确保法律随着人类能力与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依法得出的结论。
我们为什么相信法院的结论?还因为我们相信司法机关。了解司法的人都知道,司法改革贯穿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司法实践的始终。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人民为中心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追求。从立案登记制,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从优化职权配置,到员额制改革,从以审判为中心到司法责任制,每一项改革都是针对制约司法公正问题下的一剂猛药。特别是插上了科技翅膀的司法体制改革,更是极大地提高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能。
从根本上来说,司法体制改革意在以制度堵住司法体制的漏洞,消除司法不公的土壤,是司法机关对人民群众不满意、反映强烈问题的最直接的回应。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司法机关。
再回到“汤兰兰案”,不论现实有多么残酷、人性有多么丑恶,相信法治总会有希望,只有法治能够拨开真相的迷雾,也只有法治能够给无助者以力量,还受害者以公正。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汤兰兰案”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司法的正义,也让我们看到了舆论在成熟,公众更理性。以往舆论场中经常会出现的杂音在这起案件并没有成为主流,这体现了法治社会的法治精神已深入人心,司法与民意正在达成宝贵的共识。
最后,在这里我们透露一下汤兰兰的现状,据与她接触过的办案人员讲,虽然“汤兰兰”经历了噩梦般的童年,但是她的人格并没有扭曲,她积极向上,开朗乐观。在后来的人生中,她坚强的生活下去,读完了大学,走上了工作岗位。而且她对干爹干妈、公安机关、妇联、民政部门,以及所有给予过她无私帮助的人和部门心怀感激。这是一个懂事而善良的女孩子,我们祝愿她未来的人生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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