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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尹艳红 陈若葵 张峥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妇女事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历程中,改革开放的40年,连接着历史与未来。
40年来,我国妇女事业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已经积累了成熟的改革思想、改革路线、改革经验和改革方略,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
40年间,千千万万妇女姐妹的个人命运、中国妇女事业的进步发展,与改革开放的光辉时代同步,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同行,一步一个脚印,和衷共济,继往开来。
温故知新是为了砥砺前行。通过梳理改革开放40年来和妇女事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大事件,对妇女事业发展的制度成果与实践成就进行回顾与展望,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改革进行到底。
拿着印有自己和三个孩子名字的土地承包合同,辽宁海城市温香镇58岁的徐瑛(化名)手有些颤抖,回想起自从丈夫去世之后,小叔子以承包合同上没有她和孩子的名字为由拒绝把地还给她,十几年的唇枪舌剑,十几年的冷眼相待,在这一刻全都化成激动和喜悦的泪水……温乡镇人大常委会副主席栾立军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如今温乡镇已经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工作,并为全镇的妇女儿童的土地重新确权,“妇女和儿童的名字,一个都不能少。”
这是2017年发生在辽宁农村的一件事,徐瑛成功地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土地权益。
1992年,我国第一部关于妇女权益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妇女权益保障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从此,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有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证。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以全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法。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并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写入法律。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6个方面的权利/权益:即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后,催生了一系列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出台,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国家各种单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体系,并逐步形成多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维权工作格局。
“这一整套保护妇女权益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体系,对妇女权益的落实和维护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曾担任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起草组专家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表示,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实现女童受教育权、妇女就业权利和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农村妇女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妇女对婚姻家庭共有财产的所有权以及财产继承权等方面成绩显著。
如果说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的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体系,为广大妇女构筑起了一道安全保护网,那么,2016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则无疑使该法律体系更健全、更完善、更牢固。
一段由天津市东丽区妇联制作的三分钟动漫视频《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我们来告诉您》从人们司空见惯的情景出发,以简单易懂的语言解读了反家庭暴力法的核心内容,让更多妇女在短短几分钟内轻松掌握,有效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微视频被评为“百名巾帼好网民故事”,全国妇联主办的“女性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转发……
从1995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首次提出“坚决制止家庭暴力”,到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反家暴立法酝酿筹备了20余年。反家庭暴力法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家庭关系等目的出发,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法律责任等做出了系统规定,为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力度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该法的实施,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从此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如今,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在促进家庭关系平等、和睦、文明,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这部法律亮点颇多,如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强制安置制度、告诫书制度等;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这部法律带来的一大突破;全国20多个省区市相继出台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配套法规和政策文件;推动建立和完善多机构合作机制防治家庭暴力,建立反家庭暴力整体防治网络等。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上,不让一名妇女儿童掉队,必须加大力度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使妇女儿童享有发展的获得感、生活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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