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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在这一富有开创性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行了创造性的发展与完善,形成了具备科学理论性质与形态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宪法实施法治思想
宪法至上理论,突出了宪法的权威,突出了宪法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宪法施行理论,不仅使宪法施行成为理论的方向,而且使宪法施行成为现实的行动;宪法监督理论,不仅解决了宪法监督的程序机制问题,而且使宪法实施有了切实可行的保障。
二、人民主体法治思想
人民利益理论,不仅突出了人民立场,突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了人民主体地位,而且深刻阐释了人民与法治的关系;人民当家作主理论,不仅确立了人民主体的法律地位,而且深刻阐释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不仅深刻论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而且深刻阐释了人民主体权利与法治程序的关系。
三、人民民主法治思想
人民民主理论,不仅深刻论述了民主的本质,而且深刻阐释了民主与法治的关系;自治民主理论,不仅丰富了社会主义自治民主理论学说,而且深刻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自治与民主、自治与法治的关系;协商民主理论,不仅深刻论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而且深刻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政治协商与民主法治的关系。
四、人民政法法治思想
政治属性理论,深刻论述了党的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奠定了政法机关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法治属性理论,深刻论述了政法机关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必要性,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方向;社会属性理论,深刻论述了政法机关履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任务要求,为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指出了路径。
五、人权保障法治思想
尊重人权理论,不仅突出了尊重人权在中国人权保障中的重要地位,而且深刻论述了尊重人权与基本人权的关系;保障人权理论,不仅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而且深刻论述了人权保障与法治的关系;发展人权理论,不仅突出了中国在更高水平保障人权的决心,而且深刻论述了人权与发展的关系。
六、公平正义法治思想
社会公平正义理论,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为我们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理论指引;司法公平正义理论,突出了中国司法的核心价值,确定了中国司法的奋斗目标,为中国司法公平正义指明了道路和方向;群众公平正义理论,深刻阐释了人民群众不仅要用普遍守法维护公平正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感受公平正义,更要求人民群众期望的公平正义用法治手段得到保护和实现,使人民群众肩负起法治中国建设者、实践者的历史重任。
七、依法治军法治思想
依法治军理论,对全军用强军目标引领军事法治建设,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从严治军理论,不仅为我国军队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提供了理论支撑,而且对强化军队法治观念、严格部队管理、提高部队正规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强军目标理论,深刻阐释了强军目标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关系,展示了我们党建设一支强大人民军队的决心和意志,对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在新时代实现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八、社会治理法治思想
系统治理理论,创新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机制,实现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进了社会治理精细化;综合治理理论,对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指明了方向;源头治理理论,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诉求,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深层次问题指出了方法。
九、德法结合法治思想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理论,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找到了进步、文明、理性的治国方式;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理论,对于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价值;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理论,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理论基础。
十、党法统一法治思想
执政党理论,为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从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两个方面指明了方向;依法治国理论,深刻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方向;党法一致性理论,不仅深刻阐释了党治和法治的关系,而且深刻论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性问题,深刻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统一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理论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关于法治目标的理论,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一个目标”,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出了根本路径和努力方向。关于法治根本的理论,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两个依宪”,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一理论为中国共产党实现治国理政基本方略提供了法治依据。关于法治实施的理论,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三个推进”,即“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这一理论为治国理政提供了有效的方式方法。关于法治方向的理论,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基本”,即基本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基本方略是“依法治国”;基本方式是“依法执政”;基本方针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一理论为实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指明了方向。关于法治体系的理论,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体系”,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一理论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关于法治任务的理论,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六个任务”,一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三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五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理论为如何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规划了路径。关于法治保障的理论,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七个统一”:一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二是“法治与党治的统一”三是“法治与民主的统一”;四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五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的统一”;六是“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构、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统一起来”;七是“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这一理论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关于法治文化的理论,是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八个法治”,即培育全体公民普遍具有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价值、法治精神、法治思想、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水平等八个方面的法治文化素质。这一理论为实现法治中国提供了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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