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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水监体制改革20周年。40年来,长江江苏段的水上监管从无到有,从粗放到精细。特别是随着2000年江苏海事局的成立,《船舶定线制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使长江江苏段的水上监管驶入了法治建设的快车道。许多海事人都经历了这一历史的巨变过程,他们用回忆串起这20年的沧海桑田。
八十年代,正是国家改革方兴未艾之时,改革开放的大潮也才刚刚在镇江兴起,到处都能看见甩开膀子加油干的弄潮人。一些私营船主承包了船,买了船跑运输,啥来钱就运啥。而国家法制建设,也在摸着石头过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到1987年才实施,许多东西还在依着老规矩办。作为执法者,海事人当仁不让担起了改革先锋。
远眺长江,过去会看见江面上像小山一样高的草垛船顺水漂流,后面挂桨,人坐在草垛顶上,危险!不光是你喊破嗓子,在柴油机的轰鸣中船主也听不见;还有,柴油机喷溅的火花点燃的大火……无奈,当年的老港监人就睁一眼,闭一眼。告诉你,那些有家有口的人,“刀口”上讨生活,就遵从老祖宗留下的规矩,祝福他们来去平安。没有证书,没有保险,难道就只能靠祝福?
不,归根结底还得靠法治!
“抢过轮船头,三年也不愁。” 是当时流行的一句老话。从运河出来的船,不管江船多大多快,只管加足马力抢船头过。敢死队也罢,图吉利也罢,总之不要命。还有“一条龙”,任性走捷径穿航道,谁见了谁得躲。港监艇来了,挥挥旗帜让靠边,听不听得看船主。有一次,一条大船在“老虎口”尹公洲躲避不及,不幸撞上了“一条龙”,沉了船,还死了人。死者家属天天到港监门口闹,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
1991年,交通运输部下发《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暂行)》,几乎一夜之间,许多落后船被淘汰,“草船借箭”也只剩下传说。跨入21世纪,水上变化更快。跑运输的小船,就像变戏法似地吨位成倍往上翻。造“大船”,船民身家资产变得越来越厚,有的还合伙、合股经营,水运市场一派欣欣向荣。与此同时,水上各种法规每年都要出厚厚一大本,或修订或颁发直指水上痛点,都能让海事人执法有据。
那时候,我主管行政处罚。长江上执法主要依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行政处罚法》。当时的处罚可没现在这么简单,要手写许多的笔录、调查和决定,末了还要请领导签字确认,一来二去就得忙乎大半天。最好的做法,无非就是把处罚决定书集中起来,几趟变做一趟跑。还有,交罚款也要专门让会计跑银行,一天下来处罚十来起别提多累,说难听点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你只要一离开办公桌,后面就有几拨人跟着。都想早点罚了开航,多跑一趟,罚款的钱回来了不说,还有得赚。船民那真叫不差钱!哭哭啼啼、“讨价还价”的场景从此一去不返。
然而,利弊二字从来都是一对孪生兄弟。船大了,船民的素质并没有根本改变,船长还是原来的船长,文化还是原来大字不识俩的水平,因此,违章违法居高不下。2004年,《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发布,依此实施行政处罚,促使不按规定配备船员的现象明显好转。为了教育船民,我们还开办全国第一家水上安全流动学校,为违章船民普及法律知识。许多船员因为违法受教育,慢慢对法规产生了敬畏,开始主动接受“知识”更新,经验做法逐渐让位科学经营,航行也上了规矩。
船行如歌,海事人又开始积极思考怎样才能减少船舶违章,减少或避免对船舶实施处罚,从而更好地为船民服务。我们专门到大学请来老师设计处罚软件,简化处罚流程,把精力又花到了节约船民运输时间成本上。随后,我们又将法律法规通过程序固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法律法规不断在实践中得到完善,海事逐渐走上了正规化管理轨道,开始向现代化迈进。
进江外轮川流不息,船型多样化、复杂化明显,技术密集型船舶纷至沓来……江苏海事局乘势而上,在长江江苏段推行《船舶定线制规定》,“一条龙”也上了龙套。航行守规矩,管理自然顺畅不少,海事在群众中的威信越集越厚。特别是最近五年,镇江海事局在群众评议中遥遥领先,还评上了全国文明单位,成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标兵……这些,无不归功于法治的进步,归功于依法行政的结果。
前不久,镇江海事又专门组成大督察部门,加强法规政策研究,加强法制监管建设,保障准确解读和正确实施法律法规,从而为水上执法开辟出一片新天地。依据《安全生产法》,2018年上半年,海事、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联合行动,曾轰动一时的水上浮吊过驳乱象得到了终结,合法浮吊船集中管理,既保护了水上交通安全,又保护了长江生态环境,一举多得,法治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春风又绿江南岸。要不了多久,人们一定可以畅行长江,在健全的法治体系下幸福生活。
(刘玉宝系现镇江海事局宣传工作人员,从部队转业后,进入海事系统工作,经历了江苏水监体制改革整个20年体制进程。)
(责编:唐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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