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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事后审查,一旦审查出问题,纠正成本较高。近日,重庆日报记者从綦江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该区人大常委会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组织15名具有专业背景的区人大代表,成立法制专业代表小组,为该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綦江区人大监察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春莉介绍,为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工作,该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充分借智借力、强化全程监督、适时提前介入“五管齐下”,有效提高了审查质量。
据悉,綦江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区人大代表中15名具有专业背景的代表,成立法制专业代表小组,参与到备案审查工作中,并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内律师事务所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协助审查,建立起“人大主导、代表参与、专家支持、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
綦江区人大代表、重庆勤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琴在参与审查《綦江区人民政府村镇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时发现,该文件第十二条在程序上给申请人多设置了一次申请,增加了申请人的义务,与上位法律法规相抵触。于是她提出法律建议,建议对该文件第十二条进行修改,确保与上位法规定一致。
该区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定期查询催报,建立了报备台账。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启动审查程序。同时,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与人大日常调研、视察、检查等工作结合,对规范性文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启动工作程序予以纠正。
该区人大常委会还坚持适时提前介入,以走访调研、座谈讨论、书面反馈意见等形式,提前介入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论证工作,对区政府报备的3件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5条,对各镇人大报备的19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建议45条。此前,该区打通镇人大制定的《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经区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审查,发现该文件程序设置不规范,及时提出了修改意见。当年该镇召开人代会时,及时取消了相关议程。
此外,该区人大监察法制委还对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的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建议8条。该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无一件发回修订。(记者 颜若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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