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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这场已经持续四个多月的大规模抗议运动,尽管特首林郑月娥正式撤回“逃犯条例”修正案,但必然会持续下去。这是群众抗议运动的规律使然,尤其是对一个不被认同的政府的抗议。目前,谁也无法预料结局会是什么,但有一点很清楚:香港法治的警钟已经敲响。
这场抗议以和平的方式开始,出人意料地迅速演变成大规模、持久的暴力行为,这中间的缘由且不说,电视画面上不断显示的暴力行为本身就很值得深思。那些戴着安全帽和防毒面具的年轻人的打、砸、烧行为,对法律的藐视,对城市建筑和公共设施(玻璃门窗、自动提款机、路标地标、监控设备、地铁检票闸口等,甚至还殃及抗日英雄的纪念碑)财产肆无忌惮的破坏,以及使用的手段、计谋和对文明社会底线的破坏,已经脱离政治诉求的范畴,完全是要摧毁一切,鱼死网破的架势,同这场运动捍卫香港的初衷风马牛不相及。黑衣黑罩之下一定有不法之徒在狂欢,而“暴徒”之名却要全体示威者担当。这场以维护香港司法独立开始的抗议运动,正在演变成为香港法治的葬礼。
香港法治的建立,并成为这个城市的核心价值和竞争力,是外来移植的现象,在中国文化的土壤中是无法产生的。日不落的大英帝国要维持全球的各种宗教、种族、语言、文化和历史传统下的殖民统治,不得不靠法治,并在法律的范围内赋予当地社会相当大的自主性。殖民当局是外来的,与本地的政治纠葛没有直接的利益相关,又有强势的军警来维持法治的尊严。久而久之,亲商、重秩序和尊重个人权利的法治体系树立起威信,给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可预测性。在英、法、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诸多殖民体系中,经济最发达的都是前英国殖民地,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新西兰等。这当中良好的法治是一个关键因素。
健全法治须有法治文化新加坡独立之后,比较完整地保留了殖民当局建立起来的法治体系。为了维护法治的的权威和名声,新加坡甚至长期保留了英国枢密院在非政治领域案子的终审权。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是剑桥培养的律师,被英国人赞为“苏伊士运河以东最棒的英国绅士”,他深谙法治的真谛。在他的领导下,殖民当局留下的法治遗产被比较完整地保护下来,并成为新加坡经济起飞,并能在全球化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一个重要基础。与此同时,香港的法治也在港英当局治理下,成为香港的核心价值和经济起飞的制度基础。可以说,法治加上华人的勤劳和创业精神,成就了东亚奇迹中的“双城记”。
一个健全的法治体系的必要条件,是独立司法、中立执法、执政依法和公民守法,即有一个自觉的法治文化。香港回归后的情形同新加坡大不一样。首先,政治上的干扰太多。新加坡独立以后是个主权国家,而香港回归后尽管实行的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主权掌握在一个社会制度完全不一样、价值观有很大差异的国家手中,而且全国人大掌握着最终释法权。这就像在香港法治的独立和完整性上悬了一把剑,可以说,中央政府的自律是保证香港法治的前提条件,但这种自律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做到的,因为自回归以来,两地的利益联结越来越紧密,香港也被中外各种势力利用,成为他们从事反对和颠覆中国活动的前沿基地。
在大陆制度环境中成长的人,包括负责港澳事务的领导人,对法治的理解很不一样。中共在立法、司法和执法上表现出来的实用主义,让香港人非常忌惮。这次抗议活动被中国官方称为“反修例”,但香港民众打出的口号却是“反送中”;这中间的信息很清晰,一个是对中国大陆法律制度的极端不信任,另一个是对特区政府的不信任。这种政治上的不确定性对香港的立法公正和司法独立都有很大的影响。
其次,在执法方面,香港警方在抗议者眼中彻底失去了中立性,成了“恶人”,尤其被学生青年视为死敌。笔者不久前在香港观察了一场抗议集会。通常批准集会或游行后,警方会在预定的场地部署警力以维持秩序,但这天的集会现场没有一个警员。期间警车出现过一次,警察都坐在车里没有下车。警车的出现立即引发人们的激愤情绪,全场一起喊反对“黑警”的口号,警车几乎没有停留就灰溜溜地开走了。
这些抗议者非常年轻,很多是中学生。同大陆媒体上形容的“暴徒”不一样,这些人很温和、友善,也通情达理。他们都捂着大口罩,有的还戴着头盔和防毒面具。这景象在世界抗议史上恐怕是独一无二的。我特意问他们,既然是正义的事业,为什么还要把脸藏起来,好像干了见不得人的事?综合他们的回答,就是一个“怕”字,怕当局“秋后算账”。
中国的人脸识别技术世界第一,监控系统也无以伦比,他们怕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过后面临的是个人对强大政府机器的局面,而且对司法公正缺乏信心。我追问他们,像今天这样的被批准的和平集会,有什么好怕的?一个小伙子回答说,他们以前也参加过电视上那种暴力行动,因而怕被认出来。“可以有10年刑期呢”,他说。
香港法治向中国传统全面回归这下我更进一步明白了香港法治的脆弱性——公民中法治观念的薄弱和法治文化的缺失。抗议者戴面罩来保护自己,这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自我保护的面罩,也成了他们暴力违法的许可证,允许他们在捍卫法治的名义下,干着明知是违法的事情。我向他们指出这个香港法治的悲剧时,他们也同意,但显然从未认真考虑过这事。很显然,香港没能培养出有法治意识的公民,至少1997年后出生的年轻一代缺乏对法律起码的敬畏。这种文化基础的缺位,使人感到香港非但不能成为中国进行法治建设的楷模,反而正在向大陆的常态靠拢。
在中国大陆的抗议文化中,有一个“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说法。可以说,许多抗议者在这种策略下得到的利益,并不比在严格的法治下得到的少,甚至有可能更多,但他们缺少的是安全感和可预测性。一般香港人则完全没有这种讨价还价的意识和能力。他们习惯了简单粗暴的法律至上主义,法治是他们唯一可以依赖的权威,所以他们对法治受到侵蚀非常敏感。
不可理解的是,他们在面罩的掩护下,干起违法的事情又这么肆无忌惮,丝毫没有考虑对香港法治的损伤,对香港繁荣稳定基础的破坏。香港的法治正在向中国传统全面回归,逐步倒退回大陆的水平。它在将来也会随着大陆法治水平的逐步提高而回升,但它的现实危险是被同化。相通的文化恐怕是罪魁祸首。
但香港的法治优势仍然值得挽救。首先要坚持追究这次抗议运动中所有的违法行为,无论是示威者或警方,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五大诉求”中的独立调查机构是合理的,但不应是单方面调查警方的,也应包括调查抗议者的暴力行为,重点是查明法律失守的根本原因,以达成全社会对于如何维护香港法治的新共识。
其次,没有结构上的利益平衡,就无法保证法律的天平;大陆和香港也须达成一个新的共识,用一个重设底线的协议来弥补《基本法》的缺陷,比如特区政府不能容许港独和香港成为对大陆的颠覆基地和逃犯的庇护所,以换取香港在中国主权之下的普选和其他一些自主权;与大陆的制度相比,香港更需要民主权利。而且还要未雨绸缪,为50年后香港的基本制度做足准备工作,这样方能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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