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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只剩下不到两周的时间。根据既定的改革路线图,届时,营业税将退出中国的历史舞台,由增值税全面取代营业税,在财政收入占有更为重要的比重。
那么,我国为什么要进行“营改增”?增值税在国际上处于什么地位,世界各国在增值税改革方面又有哪些发展趋势?
增值税具有独特优越性被更多国家采用
“上世纪中叶,很多国家引入增值税,推动了工业化的进程和服务业发展,带动了大量就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说,“‘营改增’是我们今年的一步‘先手棋’,这步棋下‘活’了,那我们的结构调整就能顺利推进。只有企业‘活’了,经济才真正‘活’了。”
李克强总理所说的“增值税”制度,最早由法国在1954年颁布实行,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迅速被世界上不同区位、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采用。据统计,目前,全世界已有超过160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所征税款约占国际税收的20%、GDP的4.5%。
增值税之所以在国际上受到广泛欢迎,在于其具有独特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其以增值额为税基,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增值税的征抵机制,也可以使纳税人为维护自身利益尽量索取发票,通过纳税人的相互制约有效控制偷漏税。
同时,由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大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同时采取多环节征税、环环抵扣的方式,征收极为便利,具有很强的财政收入能力,能够给政府带来大量的收入。因此,在实施增值税的国家里,增值税几乎都成为主要的收入来源。
根据经合组织(OECD)正式对外公开的信息,在OECD34个成员国中,有33个国家开征了增值税,唯独美国仍未开征。由于增值税能够在保持税收中性的同时有效筹集财政收入,使得OECD大多数成员国采用了这一税种。近年来,美次贷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相继爆发。为了缓解收入压力,夯实预算,不少国家纷纷提高增值税税率。2009年以来,日本、法国、英国等20多个国家至少1次提高了增值税标准,OECD成员国的平均标准税率由17.7%上升到19%,以应对金融危机对财政收入带来的压力。
中国式“营改增” 促经济转型升级
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流转税一直是主体税类,但由于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企业在购进机器设备时缴纳了进项增值税之后,不能从企业销售产品的销项增值税中进行抵扣,这种重复征税既加大了企业负担,也不利于激励企业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换代。
为了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经济结构优化,2012年,我国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率先在上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此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92万户,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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