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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16-05-3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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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6月3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大会的通知已刊登在2016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3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2016年5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1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罗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2)选举骆家马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3)选举赵立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4)选举张福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葛长银先生为独立董事;

  (2)选举王德成先生为独立董事;

  (3)选举李国强先生为独立董事。

  1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史辉先生为监事;

  (2)选举王国星先生为监事;

  (3)选举黄翠女士为监事。

  上述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议案11、12、13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逐项表决。议案1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4、7、8、11、1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以及2016年5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6年5月31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30日、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宁、徐倩

  电话:010-82688653,82688405

  传真:010-82688582

  邮箱:002051@camce.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1”,投票简称为“中工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11、12、13),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1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1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16年6月 日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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