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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1月30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曾妍 朱锋云)1月22日至24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付国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该院副院长侯勋担任审判长,并首次适用7人合议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付国在担任郴电国际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低价转让国有股权给自己及高管人员,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54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其妻子余某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2万元,数额较大;滥用职权,伙同他人违规套取、占用国家农网改造专项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353余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公诉机关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充分提交证据并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付国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3个罪名均持有异议。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依法对案件进行合议,合议结束后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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