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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日前发布《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加快推进上海市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实施方案》自今年11月6日起施行,共有8个方面22项任务,80条举措。
根据《实施方案》,8个方面任务分别为:全面探索完善管理体制、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探索提升便利化水平、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全面探索重点领域转型升级、全面探索健全促进体系、全面探索优化政策体系、全面探索健全运行监测和评估体系。其中,为全面落实国家试点要求,《实施方案》提出争取在金融、保险、航空、会展等领域的一批开放举措落地,以及探索推进境外人士国际资质认证、职称申报、职业资格考试等自然人跨境执业相关举措。
《实施方案》突出上海的城市功能定位,结合深化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创中心建设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提出技术贸易、金融服务、运输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发展举措,包括支持关键技术进口,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完善并实施便捷高效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等举措,推进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上海)和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徐汇)建设,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示范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等。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要求发挥特殊经济功能区优势,推进服务贸易要素有序流动,指出要发挥临港新片区作为特殊经济功能区先行先试的优势,率先开展资金、人才和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试点,加快打造服务贸易制度创新高地,提出了探索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账户体系,加速推进经常项目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建设世界顶尖科学家社区,实施汽车产业、工业互联网、医疗研究、金融等领域的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试点等举措。
此外,《实施方案》围绕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提出探索建立沪苏浙皖服务贸易联盟,培育长三角科创圈,探索建立长三角数据流动、人才流动相关机制等举措。同时,还提出推动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数字贸易的特色举措,包括认定一批数字贸易重点企业,强化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功能等。(解放日报记者 吴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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