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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让咬耳扯袖成常态 既带感情也“锱铢必较”

时间:2018-10-1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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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粮食局领导干部徐某在接受该市纪委监委谈话后恳切地说:“感谢组织及时对我进行约谈,这是对我的关爱,让我意识到自己要时刻绷紧纪律弦,在这次局里的招投标活动中我应该主动提出回避申请。”这是南通市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常态化的一个镜头。

  原来,不久前,有群众反映,徐某的同学参与了该局组织的招投标项目,怀疑其中藏有猫腻。

  “该竞标人是你同学吗?”调查组问。“是,但我没有给予特别关照,他是按照正常程序参与竞标的。”徐某回答。

  尽管最终核查下来,群众反映失实,其同学也没有中标,南通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还是用“第一种形态”对其进行了谈话。

  “虽然这次招投标你没有直接利益冲突,但你没有注意到自己局领导的特殊身份,所以落下了个瓜田李下的嫌疑,群众也有理由怀疑,当初你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这次也算给你敲敲警钟。”南通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谈话,给予善意提醒。

  “我们做的是人的工作,就必须带着感情、带着关怀去,通过真心谈话,让干部红红脸、出出汗,达到提醒的效果。”南通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为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南通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对市管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相关制度,在谈话函询应用上坚持“常态常用、应用尽用、组合套用、前置使用、贯穿活用”五个原则,一旦收到一般性问题线索,迅速处置落实,不拖不等不压。今年以来,南通市纪委监委线索处置报批流转平均时间从过去的40天缩短为25天,每月平均实施谈话函询18件。

  以该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为例,今年以来,该室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40件,了结问题线索33件,其中采用谈话方式占比达70.83%。近日,在处理该市经信委相关人员问题线索过程中,谈话之初,谈话对象未能深刻认识错误,后经谈话人员讲政策、摆道理,最终谈话对象主动认错,真正发挥了治病救人的效果,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我们发现,面对面谈话给被谈话人心理压力和震慑力更强,更能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该室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今年以来,南通市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49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231人次。(仇禅慧 丛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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