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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自2016年秋季招收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择校生不再享受优质普通高中“分招”指标。
在限制择校生方面,《意见》指出,各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办学实际为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自2016年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对于不按照划定学区入学跨区域择校的学生,不能享受优质普通高中的“分招”政策。《意见》还对学区划分、学生学籍管理、班额控制等作出一系列规范要求。
据悉,近年来,尽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治理择校热问题,但我市部分学生家长仍存在择校冲动,“择校热”导致了大班额等问题出现,一系列问题日益成为影响教育公平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使群众的满意度受到影响。
为有效遏制择校现象,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要求各地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在家门口接受优质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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