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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 (记者王俊)近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纲要》表示,对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设置2个学分、32—36个学时;每校至少配备2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纲要》指出,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规范课程设置,对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大力倡导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和辅修课程,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公共必修课程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个学时。
加强预防干预。完善心理测评方式,优化量表选用,禁止使用可能损害学生心理健康的方法和仪器。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做好对心理危机学生的跟踪服务,注重做好特殊时期、不同季节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到校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及时转介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纲要》提出。
同时,《纲要》对学校硬件做出要求。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要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要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每校至少配备2名。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原则上应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要落实好职务(职称)评聘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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