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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济南历城区教育系统非事业编制招聘300人简章

时间:2018-09-17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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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区域师资队伍结构,解决师资缺口,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历城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人力资源派遣方式,面向社会招聘有实践经验的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7日之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会计岗位需要本科及以上学历)。

5.户籍为济南市常住户口。

6.报考教师岗位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会计岗位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 报考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至少2016-2017学年度在全日制中小学、职业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学年。2016 —2017学年度在历城区教育局管辖的全日制中小学(含职业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学年的非事业编制教师不限户籍和年龄。

8.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9.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300人,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8月1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电话咨询或实地报名过程中的表现亦列入资格审查范围)。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材料如有虚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考生下载填写并贴好照片)和《诚信承诺书》(附件4);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本人毕业证原件(国家规定的有效学历);

④户口簿原件;

⑤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资格证书原件;

⑥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⑦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必须由聘用单位加盖公章、经办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模板见附件5)。会计岗位不需要提供本证明。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不得缺项(①-⑥材料不得用证明替代),同时提交必查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3.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缴纳笔试考试费40元。

4.领取笔试准考证

缴纳笔试考试费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8月21日到报名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没有两证者,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实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会计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可在历城区教育局网站()查询。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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