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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西省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213人)(2)

时间:2019-01-26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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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卷),总分100分。笔试地点设在北京、上海、武汉、太原4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

考生可于2019年3月12日9:00至3月15日18:00,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考生可于3月下旬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情况,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统一在太原进行。

入围面试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通知单中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考察和体检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由高到低按各岗位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职位出现空缺的,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服从调剂的人选中,结合考生填报志愿统筹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将组建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时,考生应提供学校盖章及本人签名承诺的《报名推荐表》原件,以及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工作情况、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要求进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并确定录用名单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

(六)办理录用报到

选调生名单确定后,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有关单位与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选调生报到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选调政策

1、根据《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晋组通字〔2018〕67号)要求,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录用到省直党政机关的选调生,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录用;录用到市直党政机关的选调生,经用人单位研究,市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录用。

2、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3、推进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衔接,安排选调生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录用到省市级机关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到村(社区)任职至少1年。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2年期满后,返回原岗位工作,根据选调生本人意愿,也可留在县乡机关工作。在县乡机关工作的选调生,工作表现突出的,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任科员满2年的本科生,可提任乡科级副职;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的硕士研究生,可提任乡科级正职;任正科级职务满2年的博士研究生,可提任县处级副职(根据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进行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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