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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五抓好五创收”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时间:2016-05-2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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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贵阳5月25日电(通讯员欧阳海波 周跃发)为切实解决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脱壳问题,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确保实现2016年底全面完成全县剩余的76个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的脱壳任务。天柱县“五抓好五创收”助推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脱壳。

    一是抓好资产经营管理,保障资产经营创收。对全县有村级集体资产的“空壳村”,鼓励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集体现有的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承包、租赁,提高存量资产利用率。鼓励有条件的“空壳村”,将集体资产采取合作、联营、入股等方式联合创办或投资参股经济实体,增加村集体资本经营收益。

    二是抓好资源开发利用,加快资源开发创收。在符合村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以入股、租赁和流转等形式,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村域内土地、森林、水面、矿产、旅游等资源,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等产业,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条件下,可通过吸引资金,以村企联建或独自开发的形式,创办村级集体经济实体。

    三是抓好农业产业带动,促进产业发展创收。鼓励全县“空壳村”村级组织围绕现代山地高效农业产业“六个百万工程”或优势产业,创办、领办种植、养殖、加工等实体项目,带头创办领办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采取“党支部+农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把农民有序、合理地组织起来,提高生产经营的组织化水平,形成规模优势进入市场,增强村级经济实力。

    四是抓好各类服务代办,推动服务代办创收。鼓励有条件的“空壳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流转、协调帮扶等形式,对农民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金融、通讯、电力等部门提供代理服务,获得服务性收入;鼓励村集体领办创办各类服务实体,为农民提供技术、信息、物资、流通、仓储等服务;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物流运输、市场推广等专业服务公司,积极提供生产生活资料、市场营销、维修管护等服务。鼓励城镇周边的“空壳村”依托市场贸易,采取申请市场管理和街道卫生管理权等形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五是抓好“三变”改革做法,鼓励多渠道发展创收。配强村级组织,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鼓励全县“空壳村”积极借鉴三穗县颇洞村“党支部+合作社”及六盘水“三变”做法(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等先进经验,采取自营、入股、租赁、引进开发等形式,多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据统计,目前天柱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2万元至5万元的村有30个,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至10万元的村有8个,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村有1个,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及以上的村有2个,剩余76个集体经济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空壳村”,按照“任务提速”的要求,计划在2016年底全部脱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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