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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财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引导资金支持“铁公基”。抓紧抓实PPP项目立项、可研、推介暨集中签约工作,有效促成8个PPP项目签约落地,吸引民间资本达145.9亿元。重点对外推介PPP项目72个,总投资额1032.1亿元,涉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农林水利、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吸引200余家省内外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参与对接;储备入库项目194个,总投资1529亿元,投资总量居全省第五位。
引导资金支持“调促转”。充分运用股权投资、基金投入、贷款贴息、后补助等市场化方式,出资20亿元(首期10亿元)作为引导基金,成立香城产业基金并构建“1+N”体系,重点支持新能源等六大新兴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吸引43家知名基金公司完成注册入驻,资金管理规模超过60亿元。管好用好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和重大产业发展基金,与银行捆绑投放,已累计投放25.02亿元,充分缓解和补充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全面落实财政政策,为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创造条件。一季度,全市累计减免税额7945万元,惠及81664户(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包括社会保险费、堤防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价格调节基金等2907.16万元,降低企业成本5731.2万元。
引导资金支持“小微农”。一季度,市本级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金额20291.9万元1720笔,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1877.1万元,预拨全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792万元,发放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补贴432.66万元,有效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商户和“三农”发展。(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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