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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消息,记者4日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吉林省公安厅新近出台十五条措施,以更好促进该省民营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这其中,有多条措施可给境外人员带来便利。
吉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刘培柱在会上介绍,"十五条措施"中,包括放宽民营企业员工落户和聘雇外国人停居留政策、简化民营企业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和口岸签证手续、设立民营企业证照办理"绿色通道"、拓宽公安业务网上服务领域等内容。
刘培柱表示,在吉林省民营企业工作两年以上的外国人,属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据企业劳工合同,可签发与合同期限一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民营企业邀请、聘雇境外人员到吉林省从事商务活动的,可在网上备案,并在办理口岸签证时,提供受理、审批、签发、通关一次性办结服务。
此外,"十五条措施"中还规定,对于到民营企业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恶意阻工、暴力讨债,黑恶势力实施强揽工程、强买强卖、串通招投标,侵犯民营企业的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以及高利转贷、票据诈骗等抬高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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