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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李天良举报鹰潭高新区 贪官彭金祥违法违纪遭打击报复

时间:2025-01-10 10:19

来源:未知作者:admin点击:


光华通讯社记者报道  江西省鹰潭市高新区群众李天良多次反映他举报贪官遭打击报复,有关部门不予查处,彭金祥反被提拔,李天良房屋遭强拆多年分文不赔。近日,记者在北京采访到了李天良先生。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听听李天良所反映的问题和他的诉求。

李天良对记者说:“我反映江西省鹰潭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彭金祥违法违纪,私刻公章,伪造文件,骗取拆迁补偿,我向多家部门反映,一直得不到查处,彭金祥不降反升,我却遭到打击报复,三次被拘留。2018年房屋被强拆,一直拿不到分文补偿,2024年6月在包片干部的努力下才拿到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赔偿的71万元,比同村村民少赔了500多平安置房。”

李天良告诉记者,2009年8月,彭金祥用父亲彭样达、哥哥彭明祥的名义伪造建房批准书三份,并用父亲、哥哥的名字伪造拆迁协议两份,骗取拆迁款14万多元,骗取宅基地两栋,价值150万元以上。我后面发现彭金祥伪造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现状图和交费凭证。他私刻白露镇人民政府公章,白露镇政府是1995年成立,2003年撤镇,改为鹰潭市高新区白露街道办事处。撤镇完毕镇政府原公章被销毁,2009年彭金祥伪造建房批准书,加盖的白露镇政府公章肯定是私刻的。这件事我从2011年开始向高新区纪委、鹰潭市纪委实名举报,一直没有得到依法处理。2014年,鹰潭市纪委只作出追回拆迁补偿款66384元和过渡安置费11200元,收回一栋宅基地。对彭金祥的违法违纪问题没有作出处理。其实宅基地至今都没有收回。后来,我又向江西省纪委、中纪委举报,被转至鹰潭市纪委,一直都不予处理。实际上是不想查、不敢查。

2019年我向鹰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报案,高新分局没有进行调查和调取有关材料,就作出了不予立案决定。2019年下半年,我通过行政复议,拿到了彭金祥家的4份建房批准书,在2020年1月,第二次向高新公安分局报案控告彭金祥,高新分局还是故意不予立案,违反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2号第2条第2项——决定不予受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受案立案处理。该条现为公安部159号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8条第3项规定。

2020年9月我向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刑事立案监督,月湖区检察院驳回了我的申请。我不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写信反映月湖区检察院没有依法监督,月湖区检察院在第四次答复函中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现状图证明彭明祥的(1998)第278号建房用地批准书上地块建筑物面积有83平米。自然资源部信息公开告知书明确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中,并未在全国层面组织对每家每户的房屋进行测量。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明确告知,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没有对每家每户进行测量。很明显这份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给月湖区检察院的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现状图是伪造的,证据确凿。

我向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复核,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派技术人员现场测量,面积只有36平方。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没有依法立案处理,而是故意伪造“2005年高清遥感影像图”,证明与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伪造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现状图套合一致,相吻合,36平方和83平方能相等吗?这是典型的睁眼说瞎话,指鹿为马。

我拿到了缴费凭证和自然资源部的答复,第三次向高新公安分局报案,要求立案,高新公安分局一直推诿,不予立案。反复作出虚假答复。直到2024年5月初,高新分局告知我作出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高字【2024】6号,如果不服,30日内向鹰潭市公安局申请复查。鹰潭市公安局在6月19日作出撤销高新分局作出的:李天良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高字【2024】6号,同时责令高新开发区分局重新处理。

李天良气愤的说:高新分局又以综合室名义作出不予受理,明显违法。7月份我到北京举报,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领导的督办下,鹰潭市公安局高新开发分局综合室作出了转送刑侦大队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至今仍然没有结果。

李天良回忆,2023年10月26日江西省公安厅纪检组组长周重和接访李天良,当时咨询了法制处专家,彭金祥伪造建房批准书是否可以立案?法治专家明确回答,可以立案。他们说彭金祥属于公职人员,应该由纪检部门查处,就伪造公文,私刻公章,应该由纪检部门移送公安调查。江西省公安厅并要求鹰潭市公安局对高新公安分局追责。当时江西省公安厅领导在省信访局接访有记录有录像。

李天良是一名退伍军人。80年参军,83年退伍。

李天良强烈控诉,我举报彭金祥这么多年,没有得到处理,他从一个副科级现在提拔到副县级,2016年他到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任副部长,2018年任白露办事处主任,2021年任白露办事处党工委书记,2023年提拔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他这么多年,一直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我。2012年2013年我的土地上清点过的附着物,不予补偿。2018年强拆的房屋,经法院确认违法,但南昌市铁路运输法院只判决了71万元赔偿,严重损害我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到我的家庭生活。

经过我们的采访,大家对李天良反映的问题有了应该清晰的了解,希望江西省有关部门,能够重视,依法处理,还这位退伍军人一个公道,也还社会一个公平公正。我们光华通讯社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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