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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13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13日,2018年中央部门预算集中向社会公开,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增加了26个部门的26个项目,向社会公开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
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新社发 康亚风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
该负责人指出,2018年中央部门预算于4月13日集中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符合预算法规定。
预算公开内容与去年基本一致,主要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等8张报表,反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除涉密信息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其中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部门在公开预算报表的同时,还要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等重要事项进行说明。
此外,为使公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各部门的部门预算除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外,继续在财政部门户网站设立的“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公开,方便人民群众监督政府财政工作。
该负责人透露,今年财政部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在预算批复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办法,相应地,部门预算公开形式有所变化:
——不涉及机构改革的中央部门,如教育部,继续比照2017年公开办法,公开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8张报表、报表和重点项目情况说明(需要公开重点项目的部门)、名词解释等。
——涉及个别职能划出、划入的中央部门,如财政部、审计署等,参照不涉及机构改革的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公开本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8张报表、报表和重点项目情况说明(需要公开重点项目的部门)、名词解释等。其中,涉及职能调整和预算事项变化的,在公开部门职能和预算收支情况时,对机构改革和执行中的预算变化情况作出说明。
——涉及整体职能整合的中央部门,如文化和旅游部、司法部,不再公开改革前的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但要对机构改革以及整合后部门预算汇总情况作出说明,并分别公开原部门的预算,包括8张报表,报表和重点项目情况说明(需要公开重点项目的部门)。
该负责人称,机构改革过程中,已具备条件的部门都将按预算法规定在4月13日公开部门预算。
该负责人介绍称,今年增加了26个部门的26个项目,向社会公开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如:外交部国际组织会费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项目、公安部证照制发项目、财政部国际组织股本金项目、原农业部农业灾害救助项目、审计署审计项目实施经费项目、国资委国资国企监督考核评价专项经费、海关总署关税征管业务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项目、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秩序监管执法项目等。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推动部门公开重点项目,扩大公开重点项目的部门范围,增加公开的重点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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