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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有了路线图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9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实施意见从加强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提高教师地位与待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举措。
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实施意见紧扣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把提高教师政治、社会、职业地位和生活待遇作为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着力点。为提升师资水平,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我省教师队伍建设资金65850万元。
实施意见中明确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班主任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教师月平均绩效工资收入水平的25%;实施学区内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市、县级政府可根据实际给予相应补助;加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力度,自2019年起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
此外,高校绩效工资分配将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
在提升教师待遇同时,我省把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强化师德考核。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董友介绍,我省将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等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同时,加强师德监察监督,构建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健全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针对中小学重点抓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近几年全省共查处了208起案件,处理344名教师和相关责任人。”
为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我省将大力办好师范教育、支持高水平大学开展教师教育,多措并举建设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政府各有关部门不统一组织高等学校人员聘用考试,由高校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按规定自主制订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
进一步创新中小学教师招聘方式,支持和鼓励教师招聘考试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采取笔试、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鼓励市、县两级采取考核、考察等方式选聘高层次人才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
为破解艰苦边远地区教师“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在教师招聘工作中,将实施“四放一选”招聘措施,放宽学历专业、年龄与工作年限、开考比例、分数线等限制,加大从本地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的比例,并做好免费师范生招聘工作,促进人才向基层教育一线集聚。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城镇人口大量增加,呈现出城镇、中心城区教职工编制紧张,人口净流出地编制出现空余趋向,因教育发展不均衡造成“大班额”问题。对此,我省将研究探索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城乡统一、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办法。
建立区域统筹机制。按照省管总量、市管统筹、县管使用的原则,加强省级总量控制能力,强化市级区域统筹能力,扩大县级编制使用能力。探索将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
建立挖潜创新机制。将事业单位改革、行业体制改革和控编减编中收回的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加强基础教育等重点公益服务领域,将编制资源适当向农村和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倾斜,助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公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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