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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湛江10月23日讯 据南粤清风网消息,日前,经湛江市委批准,湛江市纪委监委对湛江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光在任湛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企业在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中标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湛江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黄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全部违纪所得上缴国库,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黄光简历
黄光,男,1963年9月生,汉族,籍贯广东徐闻,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入党,大学学历(广州轻工学校制浆造纸专业)。
2005年6月任遂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年7月任湛江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2016年10月任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4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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