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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老年节大会上,山东省十大孝星领奖。
小辛社区的老年人每天在养老服务中心休闲、娱乐。 长清区人民法院干警为王秀兰追回赔偿款。
编者按 10月16日,在山东省庆祝老年节大会上,一批敬老、爱老先进模范单位及个人代表站上了领奖台,接受来自台下阵阵热烈、持久而隆重的掌声。主持人铿锵有力地念出受表彰的山东省敬老文明号、山东省十大孝星和山东敬老文化教育基地。这些先进模范用实际行动阐释了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展现了行业、窗口、岗位为老服务精神面貌。
山东是全国老年人口第一大省,济南作为省会城市,老龄工作被提到更重要位置。多年来,在全市老龄系统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开展为老服务、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背景下,优秀敬老、爱老典范不断涌现,营造出良好社会氛围,促进了全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传播齐鲁孝善文化
孝文化传播平台在社区生根发芽
“每天交3元钱,爸妈却能吃到15元的标准。除了吃饭,还有专人照顾老人的娱乐和休息,别提多放心了!”济南市历城区全福街道小辛社区居民王凝告诉记者,由于夫妻双方工作忙碌,便将70多岁的父母托付给小辛社区“裕辛苑托老站”。2007年建成的“裕辛苑托老站”成为当时全市第一家日托式养老机构,几经扩建,如今已成为2000平方米并配备餐厅、画室、棋牌室、舞蹈室,以及60个床位休息室的托老中心。
“老年人在这里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更重要的是老有所尊。”小辛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宋义来介绍,敬老、爱老已经融入每位居民的意识中。漫步社区,处处彰显孝善文化。济南市科普大学小辛分校,成为社区居民交流、传播孝文化的阵地。“助老爱老”学生、老党员志愿服务队,以空巢老人、孤寡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推动了孝老爱亲氛围的形成。
捍卫老年人合法权益
法院干警为丧子老人追讨赔偿款
在第三届山东省敬老文明号名单中,长清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赫然在列。谈起法院干警对老年人的帮扶工作,今年87岁高龄的王秀兰老人不由拍手称赞。
时间回拨至2014年8月,肇事者朱某所驾驶的重型车与王秀兰老人的儿子胡某所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胡某在医院抢救70多天后,最终死亡。经审判,朱某与其挂靠的公司应承担各项赔偿费用。然而二者均未履行义务。此后,长清法院干警经过3年时间的调查和跟踪,将朱某抓获,并移交派出所,最终为老人追得赔偿款。
“关爱老人、构建和谐”这句话成为长清区人民法院干警们尊老敬老工作信条的最佳阐释。为保证老年人合法权益,长清法院成立老年人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开展老年人维权服务示范站工作,由专门团队审理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今年以来,审结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案件40件,调撤率达40%。
彰显身边榜样力量
失明儿媳长年照顾95岁婆婆
眼前是一片灰暗,心底却是一片光明。今年65岁的韩金凤是平阴县榆山街道翟庄村村民。十多年前,她因青光眼失明,但依靠多年练就的敏锐听觉和熟悉空间的感觉,长年坚持照顾生活无法自理的95岁婆婆。
每天早晨6点到晚上10点,韩金凤要伺候婆婆起床、梳洗、喂水喂饭、洗澡、捶背、剪指甲、聊天……婆婆牙口不好,为保证婆婆的营养,她变着法地准备软和的饭食。晚上,她要给婆婆倒完尿桶、洗好尿裤,伺候老人睡下才能休息。每天夜里,韩金凤为照顾婆婆大小便至少要起来四五次。久而久之,婆婆的气色越来越好,而韩金凤的身体却日渐消瘦。
在第十三届“山东省十大孝星”候选人推举材料中,评审组用“孝心点亮黑暗,行动诠释光明”这句话总结了韩金凤的感人事迹。她也因此入选第十三届山东省十大孝星,彰显着身边榜样的力量。(文/图 本报记者 张帅 通讯员 左凯崔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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