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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4-2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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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记者王开广

  今天,由北京新传智库风险研究院、清华大学影视传播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的“电影风险评估与风险管控”论坛在北京举行,并发布《影视风控蓝皮书:中国影视舆情与风控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分析,《电影产业促进法》有望2016年出台。

  据了解,2015年9月1日,《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经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同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从2004年启动,历经11年漫长征程的这一行业最高法,已进入立法的冲刺阶段,有望于2016年颁布。

  报告指出,11年间,立法文本从“送审稿”“征求意见稿”变成“草案”,在原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的推进中,亦经历了多轮次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修改,主要贯彻了以下思路:一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培育、规范市场秩序,坚持放管并举,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社会力量从事电影活动提供便利。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激励作用,加大对电影产业的扶持力度。采取财政、税收、金融、用地、人才等多种扶持措施,促进电影产业全面发展。三是既促进产业发展,又保障文化安全。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在确保文化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产业发展。

  报告认为,《电影产业促进法》如能在2016年顺利颁布,对于中国电影意义重大。既是对十余年来中国电影产业化改革的全面肯定与理性总结,更是在法律意义上对中国电影属性的一种强调和巩固。未来的中国电影,必须按照产业理论来组织电影系统、搭建电影框架,必须建立在自身体内循环畅通和系统完备的基础之上,通过市场路径来理顺观众和电影的关系,从而找寻到电影的生命线,促进中国电影的全面繁荣与科学发展。

  法制网北京4月2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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