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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松杰的血泪举报书期待关注

时间:1970-01-01 08:00

来源:未知作者:主编点击:

尊敬的上级领导同志:
您好!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求真务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可惜我们广东省的政府与司法完全无视党纪国法,致使我一宗又一宗的告官冤案有冤无处申,有理无处诉。
我有重大的违法违纪而且不但是我的利益受到了重大的损失,而且还有涉及到过千人以上的利益也受到损失的腐败事实要向你们举报,希望我这血泪举报书能幸运与你们相见,敬请细看我这个受害者的悲凉惨景。我们广东省凡是被地方官欺压百姓而造成的事情全部都是建议走法律途径,但一审有意作出枉法裁判后,就算是告到那一个部门都只是裁定不受理驳回和终结的,最后只有含冤负屈。
我是因2007年被广东省级S119公路征收,被增城政府逼到妻离家破,连连不断告官冤案的孤寡老人,名叫廖松杰,男,1956年9月25日出生,汉族,原身份证住址是广东省增城市荔城街廖村隔塘旧村10号,身份证号码:44012519560925245X,现租屋通信地址是:增城区荔城街湘江路164号,手机号码:13710569471,我们增城(原来是增城市,于2015年划为增城区的),我在1986年为了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同一天承包了本村的两座荒山共为350亩造林种果,历经20多年的艰苦创业,无辜换来了血本无归和妻离家破以及得到了几宗都是中国有史以来被地方官欺压和剥削而造成最冤惨的告官冤案。我在上访上告途中,历经一次又一次被不明人士的明打暗伤,受尽那些办事人员的种种威逼、恐吓和侮辱,真的不知流尽了多少血和泪,9年多来,无家可归,物业荒废,四处流浪,苦度晚年。真的是民不聊生啊!
根据我廖松杰三宗已被终结了的冤案也是如此,分别为4年、9年和12年多的上访上告也无法解决,共合法财产为35.4亩果树,0.7亩的建筑附着物,当中还有98平方有房产证的宅基地房屋和一切家产。以及我一宗是200亩林木被征收和另外一宗是我种有27年的荔枝果树被供电线路砍死很多果树的案件,我这么多的财产,合共只告回了60多万元,合共造成了我直接的经济损失有近600万元。
我要举报我们增城政府的贪官污吏贪污了我的公路征收补偿款,和林木征收等等的补偿款。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的各级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监督不力,相互推诿,弄虚作假,官官勾结,共同欺压百姓,剥削人民。司法部门执法犯法,枉法裁判,践踏法律,只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法不依,有错不纠,致社会的公平正义于不顾,有意维护贪官,纵容黑恶,全心为我们增城政府那些违法乱纪的贪官污吏排忧解难。根据我廖松杰三宗都是血本无归,而且也是告尽广东也无法解决的告官冤案,我在这十多年来上访上告的所见所闻,在广东无论那一级政府和司法部门的门前都能看到不少的冤民申冤无门,叫苦连天,以及近来也有数以百计的冤民向我报料,哭诉他们被地方官欺压和剥削得血本无归的种种冤屈,真的是民不聊生,冤民遍地。凡是弱小群体,被地方官欺压百姓,侵权有意造成的冤案,没有人情、关系与金钱,简直就是有冤无处申,有理无处诉。只因我们广东省地方官黑暗,司法腐败,他们那些无良的贪官污吏,全无党性原则,丢弃正道,忘却理智,失去了公平正义,失去了天理良心,失去了法律尊严,官官勾结,疯狂贪腐,残酷欺压百姓,祸害社会,造成了我们这些弱小群体民不聊生,苦不堪言,只有悲嚎衰叫。目前,我们广东省的政府与司法确是民心尽失,真的已到了腐败不得民心,贪官不理民死的时候了。
事实和理由:
一、关于我被公路征收的冤案。
1、关于我被公路征收被增城政府侵权,把我果树房屋家产附着物毁灭的案件,我两次告尽广东也无法解决,最后我投递及邮寄出几十份求救书信及举报书,到广东省、市各级政府和司法等部门,以及寄出多份书信到中央人民政府、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中纪委王岐山书记,只是在2016年9月尾才接到了增城政府和我村委领导的电话叫我到去谈了有一个小时有关我冤案的事,也可那时中央专案组到来了我们广东查问过我的冤案,以及叫增城政府给他们一个答复的事,在协谈时,有我的证人廖浩清和增城政府的领导李海驱、刘雪梅和我村的几位干部,当时他们叫我不必搞那些过激的行动,不必再去上访上告了,还说只要坐下来慢慢协商解决就可以了,只要你廖松杰不去告政府,增城政府可以帮你加入特困低保,每月也有1千多元的补偿金,如果你继续去告政府的,政府就不帮你办,我就说关于我的三宗案件,只要是合法合情合理和我解决就可以了,如果不与我解决,我就一定要告,因为造成了我的三宗案件损失有几百万元,如今只帮我加入特困低保,每个月只得1千多元就算了事,我是绝对不会接受的,另外,关于帮我加入特困低保的事,不是你们政府如今才提出的,我本是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原是你们增城政府把我逼到了妻离家破才变成了只得一个孤寡老人的。而且也是在2007年侵权毁我果树时,我被你们政府把我打伤不能做工才答应过帮我加入低保的,在前几年,你们政府还发过表给我填表,并叫我在我第七合作社叫社长和会计财务签了名字和盖了公章并递交过给你们的,并不是我因生活困难才帮我加入特困低保的,最后,增城政府的领导就叫我提出关于公路征收的案件,问我要求怎样解决,我就拿出了资料,说明理由,关于青苗,我只能要求按同案人的标准解决,还是按你们增城政府在2009年7月2日与我双方达成的补偿标准,以及按当年广东省的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执行解决就可以了。房屋家产附着物等的损失只是请求落实庭外和解方案的内容,实事求是,当面核实,依法合情合理解决也可以。正当李海驱领导问到我自己潭面山果场为何同一类型的果树为何有人每亩为5万多元,你只为1.1万元,两者之间每亩相差4万元的事实时,我只是实事求是回答,我果园转包了给我朋友每亩为5.3万元那部分,在2007年10月31日下午清点青苗时,我朋友是不在场,是我和增城政府的领导共同为他清点清楚,并由我代他签名和打指模的,最后也是我为他收齐了那次公路征收补偿款交回给他的。我自己那些比较好的果树也是只按了2007年10月31日下午只帮我清点了三个小时即清点了半天青苗那份清单来定了案的,其它未清点和最后多次加大面积被毁灭了的果树未计,所以,致使我们同一块地内同一类型的果树每亩相差有4万多元的价值。怎知那时我村委的书记大声责骂我,还说“在2007年10月怎样只帮你廖松杰清点半天青苗,还说每一棵青苗都帮你丈量得清清楚楚,而且那时天天都去帮你清点青苗,一连帮你清点了有十天青苗,怎能说只帮你廖松杰你清点了半天青苗呢?”我只是说真的太冤枉呵,你们政府只帮我在2007年10月31日下午才第一次帮我清点了半天青苗就是三个小时,但在2007年11月1日早上就到来侵权,把我打伤捉走后就把我自己的果园和与我有关四户同案人被公路征收的几十亩果园也毁灭了,又何来还有被公路征收的青苗让你们去帮我清点呢?实际只帮我清点了半天青苗的时间和10天的时间,相差19多个半天,这些丧尽天理良心的假话,如果不是增城政府早有约定有意编造假事实,有意欺骗上级,相信任何一位共产党员也不会说出这样失去良知的假话来。事实那次公路征收无论是丈量面积和清点青苗,我村的书记也根本没有在场,那天协谈只是我村的村长说过一句真话,他说“那次公路征收的事情与经过,他也不清楚”,事实是这样,因为增城政府分别也加大过多次面积以及公路征收界以外的面积也帮我毁灭了很多果树,如今还有被公路征收界线以外的一片荒地为证,以及当地的村民和我的证人也可以为我作证。那天叫我去协谈的事实,应当已送上了上级部门,最后我只得到的就是当天叫我们去协谈时的主要负责人李海驱的两条手机短信,一条是叫我不要再去上访了,一条说维持法院的判决,为此,我不得不再次寄举报书到中央人民政府各级部门,但现时也没有任何答复,只收到过国家信访局的两条信息,也同前一年收到过的信息一样,都是指我走法律途径,可惜我三宗冤案广东各级司法部门也不受理我的案件,要想到北京去告,但自己连吃饭的钱也没有了。我为了三宗血本无归的告官冤案确是已告到倾家荡产了,一切征收补偿款也被增城政府的贪官污吏剥削和克扣住,6个多月来的请求,只收到了增城政府的3000元公路征收预支款做生活及租屋住的费用钱,但我每个月都要交570元的屋租和水电费,吃饭还要靠增城那些有同情感、有良心的增城人民支助才可维持自己的生命。
    2、事情是这样,我于1986年承包了我村的一座名为潭面山的150亩荒山,我种植了近100亩荔枝果树,于2007年因省级S119公路扩建征收。在2007年8月24日,荔城街政府和我村政府的领导到我住处正式对我口头通知说:“今次省道征收土地和青苗每亩最高为5000元的补偿价,青苗最高每亩为2800元,房屋每平方为250元,附着物无补偿”,还压令我要在6天内要我把自己种有21年的荔枝果树和附着物全部自行清理完,如6天内不自行清理完就全部当无主处理。第二天,即2007年8月25日,我只有到增城市人民政府上访,当天,黄伟雄科长接访了我,随后我也到过广东省市等多个部门上访,但得到的就是在未与我核实好面积和未与我清点过任何一棵青苗的前提下,增城政府就真的动用铲车和勾机把我的果树当无主处理,强行毁灭了有一大片,最后经我与他们拼命相争才制止下来,我只有到广东省人民政府上访,领导就发给我一份书信,叫我带回交给了增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的姚国昌局长,但得到的是增城政府就压令我村委会在2007年10月30日下午5点半钟才到我住处发了一份通知给我,说由2007年11月1日起要提前收回我被公路征收的承包地,当时还有住在我这里的几户人家也亲自看到过的。第二天,即2007年10月31日早上,我只有再到增城市人民政府上访。但得到的就是,在当天下午,我们增城市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和公路局、建设局、国土局,以及我村委近20名领导到我果园帮我清点了半天青苗,即我自己大果园里的只是其中一部分果树,负责清点青苗的领导王国峰就叫我在当天清点青苗的清单上签了一条名字和打了一个指模,怎知增城政府叫我签下名字去了,他们连夜电话联系,纠集了大队的公务员及警力有200人,在2007年11月1日早上按发了通知给我的日期就是我们增城政府早已定好的日期,我刚起床还未开门,我们增城政府就到我果园强行开工了,当时我果园的三个大公路口还有大量警力把守,我只有苦苦要求他们一定要帮我把三个果园全部青苗清点好,附着物也要清点好才开工,那时出现有几十名便衣警察在我身前身后把我围住, 但荔城镇的领导张华义镇长等领导就马上下令强行开工,当时我只有拼命与他们相争,最终被打伤再由16名警力把我捉走了,就把我和另外三户同案人合作的共为三个果园的35.4亩果树和山上一间放杂物的库房也毁灭了。最后在一天夜间又把我的98平方宅基地房屋和家产以及一切附着物也毁灭了。
3、我和几户同案的受害人只有在广东省市等各级政府部门上访有数百次,历时一年多,才得到了增城市荔城街道和增城市人民政府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弄虚作假回复,才可以进入了法律途径,怎知我们增城各级政府部门做出了有30份全部都是丧尽天良的假证据和答辩状。我的案件在一审法院的第一次庭审时,我一共有4户同案人和律师,还有两家媒体,共为4位记者参加,当记者正要采访拍照时,却被主审的金霞法官完全拒绝了,还说你们要采访就出去,当时一家媒体认为不是阳光审案的,一下子就走了,当天开庭,我们增城政府出庭的领导尽说假话,最为假得令人震惊的是我拿了广东新闻电视台为我报道的新闻在法院播出时,一位是增城市国土局的公务员是用地科的主任,增城政府出庭的人竟然说是增城国土局刚请来做杂工的,另外一位是增城市荔城镇的镇委书记阮计昌,但增城政府出庭的领导竟然说是荔城镇政府刚请来做临时工的,最后我的二号案件一审法院竟然历时17个多月,才作出了一份枉法裁判,只判了荔城街道是违法,判了我们四户同案人的案件合共只得65万多元,最为不公平的是判了我转包给我朋友黄礼良的果树青苗,是由我承包而且亲手所种的也是同一块地内同一类型的果树,也是由我和增城政府人员为他清点清楚的,每亩就为5.3333万元,而判了我自己那些比较好的果树只清点了一部分,其他未清点清楚就被强行毁灭的果树每亩只得为1.1万元,我们两者之间的青苗每亩相差4万多元的价值。我98平方宅基地房屋,只判得为19.1万元,但在2010年3月出判决书时,19.1万元也不够我在那里路边买回50平方建房屋的地皮,我实是无法接受。回顾我的2号案件,在一审的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的艰辛历程,是我被不明人士明打暗伤再多的一个阶段,如今我身上还留下了一处永不复合的伤疤,再冤惨的是一次我被别人打到重伤时,我只有打电话给荔城街负责我案件的领导尹中威,要求他送我到人民医院,但他只是说没有时间,我只有打电话给荔城街的镇委书记刘荣照,要求他送我到增城人民医院,但他也是说没有时间,那时如果不是当地群众的搭救,我也可早已死于非命。
4、我们增城政府贪污克扣我们的公路征收补偿款确是腐败不得民心,第一次把我果树毁灭了有一大片,我告上广东省人民政府后,我们增城政府才压令我村委会在2007年10月17日发第一份通知给我还写得明明白白,为了本着照顾我承包者利益出发,才补偿到为7.1万元就把我的几十亩果树毁灭了。南方农村报新闻曝光后,才提升到21万元,广东新闻台电视曝光后,再提高到28万元,直到上访一年多,立案后一审法院历时17个多月才作出枉法判决时,才升到为65万多元。为何一次公路征收会有这么多补偿标准呢?到底是谁指使荔城街道违法征地的呢?另外,既然增城政府补偿给了我村委会实际是1566460元的公路征收补偿款,但为何增城政府和我村委会在补偿协议书里公开让我们群众知道的却只得150450元?明的与暗的相差140万多元来欺骗群众,如果不是因我告官由法院调查出来,这样的腐败事实永远是没有任何群众知道。但我和我的同案人在广东省、市国土局和公路局上访时,领导确是亲口对我们说得很清楚,说今次省级S119公路征收关于土地是按了广东省2006年一至十类地的标准补偿的,还说我们增城政府增江街和荔城街都是四类地水田每亩是3.9万元,果园的园地每亩是3万元补偿的,我在网上也打出来保留了,但我的案件在一审法院调查的笔录书里,补偿给我村的土地每亩是1.8万元的补偿,每亩也少了有1.2万元,我村被征收的面积合共为68.14亩,共计相差还少了有80万元未公开的,到底法院调查出来的140万元和法院也无法调查出来的80万元合共为220万元的公路征收补偿款又归增城政府那一个部门和那一个贪官污吏所有的呢?他们官官勾结欺骗群众的腐败事实到底又是谁指使的呢?在那段省级S119公路扩建当中一共涉及到一个增江街道和一个荔城街道,共有千户以上的村民,除了小部分有权势的大户人家,每亩青苗补偿为4-6万元,其它全部都是每亩青苗只为1000至2000多元的补偿。有权势和弱小群体的补偿标准每亩相差20多倍的价值。另外,凡是不服这个苛刻而缺德的征收补偿价而上访的人,一律被增城政府以各种欺压的手段把他的家人及亲人,即凡是在增城单位职业工作的人,一律要做通被公路征收人的思想工作,签下名去接受土地和青苗每亩5000元这样的补偿价,否则地位不保,一律开除工作,也不知有多少人确是血本无归,为了讨回公道而到增城市人民政府上访,他的家人及亲人也被开除了工作。还有与我果园相连的增江街联益大份村,即也有三位村民名叫王立兵、王玉朱、王新明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过庭为我作过证的村庄,一样被增城政府出动大队警力强行把人捉走才开工,也有村民无辜被关进了黑监狱,另外,我廖松杰还有一位亲人,是增江街白湖村庄的,名叫尹陈满,也是和我们一样在2007年被那条省级S119公路征收了,按法规应得是16万多元的价值,但增城政府一样强行把他的果树财产毁灭了,最后只给了他7000多元的补偿款,他上访尽增城的各级政府部门,得到的都是弄虚作假的回复,也说成是合理。最后上 访到广州市人民政府,也有近3年了,还未得到合理的书面回复。最后还是继续上访,近日在2017年1月9日才收到了又是转回增城由街道再给他的书面回复,就是指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难道这次省级S119公路征收没有增城人民政府的指令,下级两个街道敢做这样违法乱纪的事呢?为何我的案件告尽了广东的司法都只认定街道是违法呢? 
5、我的案件两次告尽广东的司法,只是说我没有依据,但我的果树早已被增城政府把我打伤捉走后毁灭了,房屋和家产附着物也被增城政府半夜毁灭了,我的申辩权利也被广东的司法剥夺了,增城政府怎样造假证据,怎样说假话,法院就怎样定案,又那来有公平的判决呢?另外,关于我原来房屋内的一切家产,确是因公路征收而被毁灭的。当地几条村庄有成千上万群众是最清楚的,而且我在2007年11月1日确是住在那里,从未搬走过任何一件家产。但在一审的广州市萝岗区法院时,那些贪官污吏说我在房屋被推倒前一年就不在那里住,早已把一切家产搬走了,结果我几万元的家产法院真的一分钱也没有判回给我,另外,我在2007年11月1日被强行毁灭果树时,我实在是为保合法财产才与增城政府那些贪官污吏拼命相争才被增城政府的警力打伤到如今也不能做任何重工的,在一审法院时,我们增城政府造假证说:“他们从未实施过暴力”,结果一分钱的人身伤害及医药费也没有判回给我。我被毁果树时被增城政府的警力严重打伤的事实,当地几条村有成千上万的群众和我的证人也是最清楚的,而且自从我被打伤那天起,我天天睡床不起,茶饭不思,面黄肌瘦,全靠的是当地村民的关照及送药来给我治疗,若非当地群众的搭救,我早已是家破人亡。
6、我的案件在一审时,增城政府曾骗我私自和解过一次,当时有荔城街的镇委正书记刘荣照和附城片的尹中威片长以及增城法院的廖伟超庭长与我面谈了一下,后来增城政府和增城法院共有两位庭长和镇委书记以及镇长、主任、片长等20名领导参加,当时他们骗我先签解决我被公路征收青苗的和解协议书,先解决好青苗,其他房屋家产附着物再当面核实解决的,所以我们在2009年7月2日签好了先解决青苗的和解协议书,共同选择了我被公路征收剩下果场当中的5亩地青苗,作为法律依据解决我被公路征收的青苗。我们增城政府和增城法院出动有近20名公务员和我廖松杰自己一起去丈量好共同选择作为解决我青苗的5亩地面积,清点好青苗。增城政府的领导尹中威等领导和增城法院的廖伟超庭长亲口对我说,如今任何一方也不能反悔了。但最后我们增城政府明知已骗我签了和解协议书只得青苗一样,房屋和家产附着物是没有签在和解协议书里面的,所以我们增城政府就一次又一次都以无法准确丈量面积为由,有意不与我和解了,最后我们增城政府只提出叫我一口价,给我150万元,但我认为按和解协议书还是按那户清点清楚青苗的同案人黄礼良的补偿标准就是青苗一样,我的补偿金也能达到150多万元,我98平方的宅基地房屋和家产附着物等等的财产就没有了,所以我才拒绝接受,后来法官就把我们共同叫到法院,法官问我们增城政府的领导和解时最多给我廖松杰多少钱,增城政府的领导就说我们如今给廖松杰的最多为130万元,但我认为更加少了,所以我与他们争执了一分钟,增城政府领导就说如今我们给廖松杰的最多不超100万元,最后争执了有3分钟,增城政府领导就说,如今我们给廖松杰的最多不超70万元,结果我的2号案件一审法院历时17个多月作出枉法裁判时,判了我们四户同案人的案件真的不超70万,只得65万多元。
7、我只有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我递交了10份为我作证人的证言书,以及一切的真实资料证据到法院,法官也同意我的8位证人出庭为我作过证,最后广州市中院的行政庭长张尚清和肖晓丽法官也到来调查过我的果场,了解过我果园的实情在我和我的证人及众多的村民面前也亲口表态对我说过,关于青苗只能按增城政府与我廖松杰双方达成的补偿标准执行。但历时一年又是驳回和终结了,回顾我案件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悲惨历程,真的是没有一个人认为不悲伤的,在立案后的10个月期间,我被别人严重打伤时,我实在是无钱医病,增城政府只是每个月预支1000元给我做生活及租屋的费用,我在增城要求过数10次,要求预支点钱给我看病也无法得到,我只有泪流满面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访要求,在第五层楼信访室要求法官叫我们增城政府预支点钱给我看病,只听中院的领导说,叫我廖松杰不再上告了,他们才可以叫增城政府预支钱给我看病。最后也是一分钱未能得到,我只有找其他人借高利息,即借一万还二万五的钱来看病,才渡过了一次的死难。
我申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时,我也递交了一切真实资料和10位为我作证人的亲笔证言书,当中也有2位是有正义感的党员干部的亲笔证言书,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总是不开庭、不审理、不问话、不向我了解任何情况,历时一年又是驳回和终结了。我只有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那时又有一位党员干部认为我确是太冤枉,也写了亲笔证言书给我送给了检察院的,他也说过就算是中央专案组到来调查,他都一定为我廖松杰作证的,因为说真话是没有违法的。但过了不久,得到的也是口头答复不受理,把一切申诉资料也退回了给我,我只有泪流满脸,跪地请求以及到过上级部门请求,才再次收了我的申诉资料。最后才转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审理,近一年时,我和我的证人廖浩清也到过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上访,当我说到目前我还租住在一间只得十多平方的破烂房屋中,确是很苦的。但只听检察官说,你廖松杰不必多说了,我们什么都知道了,增城政府早已安排有屋你住了,就把我赶走了。后来我再次找到审理我案件的名叫王定检察官,和另一位检察官两人与我面谈过一次,我拿出一切已递交过的人证、物证的资料与检察官面谈时,王定检察官他们两人了解清楚我案件的事实后也认为是冤案,但最后他们只是说:“凡是签了和解协议书的案件,我们是不受理的。最后历时14个月也被驳回和终结了。但我的案件关于青苗既有同案人的补偿标准,也有增城政府和我双方达成的补偿标准,为何广东的各级司法总是不执行呢?难道我们广东省双方都有名字,又有公章和指模的证据就不能成为法律依据呢?既然这样,我们广东省的各级政府部门要那些公章又有何用呢?是否公章只是用来欺压百姓,剥削人民的呢?还是只用来保护他们那些贪官污吏的呢?
8、最后,我在上访时得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肖志东庭长了解清楚我冤案的事实后,还一次又一次教我怎样申诉就可以了,可惜一次又一次都是不受理驳回和终结,最后我在上访途中又得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田绘法官认真接访了我有近一个小时,了解清楚我冤案的一切事实后也认为确是个大冤案,就叫我写了一份书信,由他为我交给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刘年夫院长。最后还指导叫我只有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但最后得到的书面也是不受理。后来我和我的证人廖浩清找到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姓郑的经办检察官论理,他了解清楚我案件的一切事实后,他也认为确是冤案,叫我继续到一审法院申诉就可以了,但我找了法律人士为我写了申诉状,到了一审法院申诉时,只听一审法院的法官只是说我廖松杰的案件申诉期已过,他们是不受理的。最后我只有再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访,接访我的领导田绘法官还指导叫我只有重新走上访之路。希望能得到当大官的领导同情才可以解决了。而且我也亲自听过纪委的领导也亲口说过这样的话。于2013年5月16日,我只有再到增城人民政府上访,黄伟雄科长等三位领导就对我说,我们给你一份公函,带回荔城街道信访办交给郭永佳主任就可以了。我只有再次找到郭主任,把一切真实资料证据递交给了郭主任,最后得到的回复就是说我廖松杰是来电反映的情况,他们是不受理的。我只有再到增城人民政府上访,黄伟雄科长等几名领导就说,廖松杰你不要长期到来我们增城政府上访,我们绝对不会再接访你的,也不会再受理你案件的,你不要从中想来钻我们增城政府的牛角尖,最后我出示了新闻工作证,增城政府信访的领导黄伟雄科长等几名领导看了我的工作证后才接访了我,并教我填表,关于青苗请求按2009年7月2日我和增城政府双方达成的补偿标准执行,房屋、家产、附着物等的事情就请求落实庭外和解方案的内容,并叫我写明了我和我的证人廖浩清的身份证号码及两个人的手机号码,但最后又没有任何答复了。关于我的案件,在2008年至2010年,就是增城的市委书记大接访,朱泽君也亲自接访过我一次,还亲自叫当年荔城街的镇委书记刘荣照为我解决的,可惜最后也没有下文,徐志彪书记也亲自接访过我两次,也亲口叫了后任的荔城街镇委书记潘共恩为我解决的,当时在众多的群众面前,潘共恩也说过一定要合情合理和我解决,但最后也没有任何下文了,每次在众多的群众及记者面前他们都是装模作样的。
9、在我写书信寄给中央各部门时,我和我的一位证人名叫廖浩清在增城邮电局寄信时,只听领导说广东的部门可以寄,但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人民政府以及国家信访局五个部门一律是不可以寄的,整个广州地区也是一样封住不准寄的。最后我出示了法治新闻报道网的工作证,增城邮电局的领导才先后为我寄出有10多份书信到中央各级部门,但不知他们能否收到我写的真实举报书呢?另外,为何我们广东省广州市的信不能寄上中央的各级政府部门呢?到底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还有更离奇的是我的案件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时,一审的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在2012年8月叫我们到去重审一次,2012年9月也叫我们到去重审一次,2012年10月16日又叫我们到去由正院长吴振主和副院长潘小登以及主审的金霞法官亲自接访了我和同案人一次,还叫我提出过诉求,并亲口表态,要依法合理解决我的案件,一共叫我签过三次笔录书,但最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把我的案件驳回和终结了。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重审两次及院长接访一次,叫我签过三次笔录书的事情,连口头答复一句也没有。
10、正当我的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得到重审以及中纪委领导在增城亲自接访过我期间,我们增城法院信访领导梁士保就打电话给我,叫我和我的同案人廖文添以及我的证人廖浩清在2013年5月29日拿了被公路征收的证据材料到去,由增城法院纪检组的刘海中组长和卢尚志庭长及陈有、梁士保等人接谈了我们半天有关我被公路征收的事,还表态在15天内下发到荔城街,叫荔城街与我协商解决的,并叫我在当天谈话的笔录书里签了名字打了指模,但最后中院又驳回了,增城法院也是口头答复一句也没有了。最后我只有叫增城法院把笔录书原件拿回给我,他们只是说已送上了上级部门,作为萝岗法院和增城法院,这样的做法,到底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后来我叫人把我三宗冤案的事实资料送上北京后,只得到了一份增城国土局又是不受理的复函和收到过国家信访局的一条手机信息,就是指我走法律途径,以及得到了增城区荔城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办公室301号房黄海峰领导叫我等人到去递交了三宗冤案的证据资料,了解清楚我的事实后,还亲口表态,叫我廖松杰放心,如今已有人跟踪我廖松杰案件的,在一到两个星期内就会有人找我廖松杰解决三宗冤案的,但最后也没有下文了。另外,在2015年6月,我花有2000多元还到过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中央的第一巡回法庭,想递交材料申诉,但第一道关的三位法官审查过我案件资料后,也认为可以受理;第二道关两位法官也审查过我案件的资料,也认为可以受理;并把我的两宗大冤案的资料输入电脑里,第三道关是巡回法庭的第三号房接访室的法官,看了我的案件三分钟后就给我们增城政府打了一个电话谈了两分钟,最后就只是对我说,他们是绝对不会受理我廖松杰案件的,就把我赶走了。到底在电话上我们增城政府又跟巡回法庭三号接访室的法官说过什么话呢?
11、于2016年6月,另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我廖松杰等人的案件确是个大冤案,也为我写了申诉书,于2016年6月27日只有和我等人一起再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当天接访我等三人的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室三号房的法官,我和法律人士拿出了一切证据资料让法官了解清楚我被公路征收案件的事实后,法官认为确是冤案,就对我们说,为什么当时在我们这里申诉不递交这些证据资料上呢,如今申诉期已过,我们是不受理的。最后我拿出以前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时递交过的人证物证资料回执与他论理,说明了以上我的一切证据都有送上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事实。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三号信访室的法官只是说,就算是错了,我们出过裁定的也是有权不再受理的。最后把三号接访室的灯光也关息了,自己也走了。
2016年6月27日的当天下午,我和两位法律人士只有抱着一线希望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那天接访不同以前在一间小小的信访室里,而是在广东省检察院的信访大厅里,当时我们还认为在大厅公开接访是让所有上访的群众都能看得到听得到的,也可会有阳光见了,但到了接访我们时,检察官了解清楚我被公路征收案件的事实后,只是说,为何你这些证据以前不递交上呢?如今申诉期已过,我们是不受理的。我就拿出了我以前递交过的一切证据和资料以及我和增城政府双方达成的补偿标准和检察官论理,那时检察官只是说,就算怎样我们出过裁定,我们也是有权不再受理的。
二、关于我承包了我本村200亩荒山自己亲手种植了200亩林木的冤案,确实是由我自己承包经过司法所签订合同一式五份的,而且是我和我村的廖国洪和廖锦韩天天到别人村庄的大山林里找到了种苗自己亲手所种植的,艰苦创业管理了20年并交了20年租金,在2004年我正要收益再种回一批小树苗,按合同的约定交回甲方时,也有木材商家愿出30万元与我购买,确实是增城政府不准我收益还以帮我加入广州市生态公益林为名就征收去了,我由2004年6月起,在广东省市上访了4年,即到我合同期满后的第二年增城政府才给了我两年共为4300元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的,我合同未期满前,我确是从未收到过增城政府的任何一分钱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我上访了有6年多,即2010年才收到了增城政府和广州政府的回复,就指我走法律途径,结果我第一次告尽广东的司法,就是裁定不受理,第二次告官又是不受理,广州市中院还说我的起诉期早已过期,为何事发这么长时间不早点向他们提起诉讼,但我们广东的行政案件没有三级政府部门的回复是不能立案的,等到我的林木上访有6年后才出书面回复给我,又那有不过期之理呢?我上访上告了有12年多,确实花有10多万元,只告回了4300元,真的是太冤枉了啊。
三、2014年,我被增城供电部门后来安装了线路底下砍死很多种有27年的大荔枝果树,也损失有几万元的价值,在这四年来的报案、上访、上告也花了有2万多元,在未作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案件也被终结了。难道我一宗又一宗血本无归的冤案法院这样的判决都算公平呢?
四、是我另一果园不知由何时起又被政府毁灭了有10多亩果树,如今转包了给别人在2016年10月左右已种满了那些全部都是20公分左右的桉树,我在2016年8月7日到过一次广东省人民政府上访,被领导拒绝接访后我再也没有去上访了,因为我告官已花到连吃饭的钱也没有了。但近来我只听过多次有增城人民和我说过,说我近来又收到了有20万的征收青苗补偿款,但我确是从未收过近来征收补偿的青苗款的任何一分钱。
回顾我在广东省人民政府上访的历程,真是得人心惊,令人胆寒,就是我被公路征收的案件,只因我不服省级公路征收,土地和青苗只得5000元一亩的补偿,我第一次到广东省人民政府上访,得到的就是被增城政府把我的果树大片强行毁灭,被我拼命相争制止后我再到广东省人民政府上访,领导就发了一份书信给我,叫我带回交给了增城市信访局的姚国昌局长,得到的就是一份要提前收回我承包合同的书面通知,和得到的就是被我们增城政府把我打伤、捉走,就把我被公路征收的几十亩果树全部强行毁灭了。我再次泪流满面到广东省人民政府上访,得到的就是被增城政府在半夜把我的房屋家产附着物也尽毁灭了。关于我200亩林木的冤案也是到过广东省人民政府上访的,也是如此毫无结果,我一次又一次泪流满面到广东省人民政府上访,得到的只是一宗又一宗冤惨无比的冤案。
根据我三宗无辜被终结了的冤案,我在这10多年来的上访所收到广东省无论是公路局、国土局、纪委、人大等等各级政府部门全部都是弄虚作假、相互推诿的回复和伪造的证据,我上告和申诉所收到广东各级司法部门全部都是丧尽天良的枉法裁判,但我三宗冤案的一切人证、物证都有送上过广东的各级司法部门,确是从未有过我一次真正的申辩权力就被终结了的。我今天才见识到我们人民艰苦创下来的物业,已成了我们广东省那些贪官污吏的共同私有财产,我们广东人民的私有财产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的,这是一个违法的贪官说了算的特权社会,也是一个穷苦百姓有冤无处申,有理无处诉的法治社会。目前,我们广东省的行政已是乱象丛生,司法已是黑不见底,真正关心我们广东人民明天的确是只剩下气象局了,到底除了气象局之外,广东省不知是否还有那一个部门关心我们广东人民的呢?我既有司法所的承包合同书,也有国土部门办的房屋证,根本也无法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到底我们广东的人民要办那样的证件,还要那样的财产才能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呢? 
以上我说的一切完全是事实,如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的四宗冤案只得指望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司法正义,成立专案组,方可彻查我一宗又一宗含冤负屈的冤案。
想不到当今世上,我们增城政府那些贪官污吏人人都还过着比蜜还更甜的好日子。只有我这个被增城政府逼到妻离家破的孤寡老人真的好比黄莲树上长的苦瓜还更苦啊!目前我真的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只有争扎在死亡线上,想不到我清白的一生,30年前需是当过多年的老干部,但确是从未做过半点亏心事,时至今日,因贪官欺压,竟然落到如此悲惨的下场,真的是悲欢总是不由人啊!请求习近平主席,请求中纪委王岐山书记,请求中央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救救我吧!关于我的冤案,请求上级领导在网上百度里查看“中国人民历史上最悲惨的血泪心声”第一页,一切人证物证的真实资料也有。请求还我果树,还我房屋,还我林木并把侵权造成我的人身伤害、精神伤害等等的一切损失归还给我。
此致
敬礼
    我祝愿凡是看完我这血泪举报书的领导及有正义感的人民一切顺利,开心快乐!
 
    本举报书一式五份,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一份,中纪委王岐山书记一份,中央人民政府一份,中共中央最高人民法院一份,中共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份
 
 
 
                                      举报人:廖松杰
                                      2017年1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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