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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严肃追责。
通知明确各地、各部门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是: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事件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权威信息。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研判,分类处理,并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省政府新闻办利用2年时间,牵头对省直部门、市县两级政府的分管负责同志和新闻发言人轮训一遍。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对政务舆情回应的先进典型以适当方式进行推广,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要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定期通报舆情回应情况,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人员和力量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博客、微博、新闻跟帖,以及传统媒体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舆情监测过程中,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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