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点击:
4月26日上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因安卫副市长挂职期满,会议决定,接受安卫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决定任命常晓红为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吴炜的提请,会议决定任命李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朱富庭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文秋德的提请,会议决定任命李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新任职人员获颁发任命书,并向宪法宣誓。
李辉作供职表态发言
朱富庭作供职表态发言
(记者 陆晓艺)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