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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大公约数思维回应舆情民意

时间:2018-05-0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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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遮不掩,直面问题,实事求是,从善如流,无疑是应对汹汹舆情的最正确方式。移动互联时代,在众多舆情事件中,舆情的底座乃民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深刻指出,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

日前,湖南常德津市一则通报《市纪委突击检查教育系统办公用房》在媒体报道介入下,迅即成为舆论热点,尽管没有提及此事到底进行如何处理,舆论场已经显得躁动不安,各种议论纷至沓来。随后,常德市委、津市市委分别予以及时纠偏,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更好地回到党纪法规的轨道上来,特别是4月27日出版的湖南日报,更是刊登了湖南省委2017年12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受到了舆论好评。

这不禁让人想起发生在2016年10月的另一起引起舆论波澜的舆情事件。

长治市屯留县纪委在县委机关刊物上,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随后引起社会关注。长治市纪委及时对屯留县纪委有关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当不妥的问题。长治市纪委研究决定,撤销屯留县纪委常委会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处理决定,并由市纪委全面核实了解情况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可以说,这两个舆情事件在逻辑上有着极其相似之处,那就是相关工作人员在监督执纪的过程中还存在瑕疵,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搞层层加码的一刀切,背离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有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潮流,这样的做法必然会在当今的互联网放大镜下成为舆情事件,触发舆论上的“罗宾汉情结”,从而带动集体无意识的围观与共鸣。

事实上,这些问题最根本还是出在政策的执行层面上。正应了一句网络调侃语:“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中央八项规定如此深得党心、民心、军心的好政策,怎么就被念歪了经?说到底,还是工作作风不过细、对象甄别不到位、特殊情况不区分、法治意识待提高等系列执行层面的偏离问题。

诚然,从中央到地方,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正处在磨合期、成长期,人员素质等多个方面离中央科学严谨的顶层设计和制度期许还存在一些差距,但这并不妨碍继续深入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并不影响我们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举措。

上述事件也表明,在执行层面,如何“庖丁解牛”,更加精准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凝聚起最大公约数的磅礴力量,可能是当前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因为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个群众也包括广大教职员工等社会各阶层的大多数。换句话说,对于“关键少数”适用的与绝大多数适用的,长期适用的与短期适用的,机关适用的与企业适用的,城市适用的与农村适用的,历史造成的与当下违规的,等等,可能确实有一个精准施策、精准识别、精准定性的现实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要有最大公约数思维,要画好网上网下最大同心圆。这对于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纪检、监察干部而言,都不是一句空话套话,而是一种认真负责、实事求是、高标准的工作要求。总书记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要做到“三严三实”,要提高八种本领,这何尝又不是一次又一次地对全党发出的最深情的执政告白!

由此,笔者以为,常德津市的这一则通报引发的舆论关切,是对全党真真实实务必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发出的强烈警示,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形式上,而是必须深入灵魂地去理解和实践!

正风肃纪不手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出现了瑕疵或问题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我们党永远是一个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执政党,从湖南省委、常德市委在从善如流的纠正中,在严格对标的钢铁意志中,湖南一定会开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新局面,一定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开启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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