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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舆情:“鸿茅药酒”事件舆情传播分析

时间:2018-06-06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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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因在网上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来自天堂的毒药”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一、舆情概况

 

  2017年12月19日,谭秦东在“美篇”上发布一篇名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帖子,并将该文分享到微信群,开始引起网民关注。

 

  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一员工受公司委托报案。

 

  2018年1月10日,谭秦东被鸿茅公司所在地警方--内蒙古凉城警方跨省抓捕,该消息立即产生“二次发酵”,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1月18日,@“鸿茅药酒”官方商城 微博发文《一名利用互联网公开损害鸿茅企业和产品声誉违法人员被依法刑事拘留》,称“网民谭某在互联网上发帖公开损害‘鸿茅药酒’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1月25日,家属收到一份“逮捕通知书”,上面写到,谭秦东因“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在凉城县看守所。

 

  3月5日,程远律师在自己的微信公号“法律101”发表了一篇名为《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的文章,引起众多自媒体转发。

 

  3月22日,针对网传鸿茅药酒组方中的“豹骨”来源不明一事,鸿茅药酒官网所显示的宣传负责人向澎湃新闻回应称,“我们的豹骨是合法合规的”。

 

  4月13日,成都传媒集团所属微信公众号“红星新闻”报道《广州医生发帖称″鸿毛药酒是毒药″ 涉嫌损害商品声誉被警方跨省抓捕》,该文章称,谭秦东因在网上发帖称“鸿毛药酒是毒药”,而遭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抓捕的全过程,成为第一个爆出此事的新闻媒体。随后,原央视调查记者、著名媒体人王志安发布微博为此事声援。

 

  4月14日,曾经爆出莎普爱思涉嫌虚假宣传的丁香医生公众号发表文章《某药酒违法2630次安然无恙,医生发1篇科普文却被跨省抓捕》。该文章短时间内阅读量达10万+,在此次事件中再次发挥了强大影响力。

 

  截至目前,“鸿茅药酒”事件还在持续发酵之中。

 

  二、媒体关注走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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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媒体报道趋势统计图中可以看到,媒体在4月15日对事件的关注度最高,之后两天,关注度略有回落,4月17日数量略有回升。

 

  4月15日, @凉城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审查起诉,相关舆情量达到峰值(129519)。此事件涉及多方,争议颇大。

 

  4月16日,澎湃新闻在《医生吐槽“鸿茅药酒”被跨省抓捕,谁是鸿茅药酒的护身符?》这则报道中称,内蒙古食药监管理局作为监管部门和广告批文核准部门,却一路为鸿茅药酒广告“开绿灯”,媒体关注度略有下滑。

 

  4月17日,“鸿茅药酒”相关讨论仍将持续上升,据蜜蜂舆情预测,有可能出现新的舆情高峰。

 

  三、官方回应

 

  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3月8日发布《对于一些自媒体严重诽谤我公司商誉的严正声明》,声明的矛头直指程远及其撰写的上述文章,称其采用了侮辱性语言和大量道听途说的不实数据,恶意攻击“鸿茅药酒”,“恶意抹黑我公司形象”。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于4月16日针对此事发布声明称,他们正在设法联系谭秦东的妻子希望进一步了解案情,愿意为谭秦东提供法律援助。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6日晚间对这一事件回应称,要求内蒙古责成“鸿茅药酒”就虚假广告问题作出解释。并且,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中南大学校友会4月17日上午发表声明,认为此事有三点不妥,将持续关注本次事件进展。希望相关部门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此事进行调查、确证,并及时公布进展。

 

  公安部于4月17日下午回应“鸿茅药酒”事件,并称将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称“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四、舆情点评

 

  广州医生谭秦东遭“鸿茅药酒”公司所在地的--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事件引爆全国,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其主要是因为这起案件涉及医学领域的争议,涉及法学领域的争议,还涉及商业领域的争议,争议的范围广、冲突大。

 

  1、引发对“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思考

 

  这件事混淆了民事纠纷与刑事案件的界限,高关注度的背后是我们对公权力滥用的焦虑和恐慌,如果我们今日不为谭某发声,当合理质疑动辄变成诽谤获刑,明日我们将自食其果。

 

  尽管对方是广告违法2630次的“鸿茅药酒”,但是是否够得上“毒酒”还未可知,谭秦东用“毒酒”这种措辞是不当的。至于谭秦东所涉嫌罪名--“损害商品声誉罪”,用一篇2000余次阅读量的网文作为证明,称其造成了140多万的经济损失,这是很荒唐的。总而言之,这位谭医生是否构成犯罪,有事实和法律证明,无须舆论来审判。

 

  2、“谢绝跨省抓捕”

 

  “鸿茅药酒”事件发展到现在仍然未缓解舆情发展,其中的重要原因是该事件包含了一个被网友调侃的高频词汇“谢绝跨省抓捕”,一个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可以让公权力为其服务,跨省追捕,何其卖力,还堂而皇之发表声明,大加控诉谭医生的所谓罪行,真是猖狂至极,有恃无恐。不过有良知的媒体和公众自然会抽丝剥茧,还原真实,不坦诚面对,靠指鹿为马解决问题的,终将被狠狠抛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因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凉城警方是有权跨省追捕的。但是有权抓捕并不是说可以肆意妄为,利用手中的职权对身处另一省份的利用网络发帖行使自身权利的公民进行抓捕行动,这有滥用公权力的嫌疑。在“鸿茅药酒”事件中,内蒙公安是否滥权,必须从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上来考量,不能但由舆论判断。

 

  3、“鸿茅药酒”在这起舆论风波中的处理上也极其“糟糕”

 

  谭秦东因为科普网帖遭受牢狱之灾,所以受到舆论的很多同情,很多人为他叫冤。谭秦东作为一名业内专业人士和消费者,写一篇关于“鸿茅药酒”的网贴吐吐槽,无可厚非。但是吐槽和职黑之间的界限如何界定,就不是那么容易把握。

 

  另外,“鸿茅药酒”公司在消费者中很有影响的著名品牌,面对一篇影响力微小的网帖,不反思问题和积极沟通,反而轻易申请启动刑事追责。不单有“利用当地优势,仗势欺人”的帽子,还有被人戳中痛脚的嫌疑。

 

  对于这种网贴,鸿茅公司应如中国医师协会的声明所称,欢迎大家讨论,但刑法的应用应该谨慎,体现出其谦抑精神。这次,无论是从企业伦理的角度,还是从舆情公关的角度,鸿茅药酒都选择了下下策。

 

  纵观整起事件,“鸿茅药酒”公司本身早已劣迹斑斑,不仅铺天盖地的虚假宣传广告被人诟病,在这起舆论风波中的处理上也极其“糟糕”。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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