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舆情

如何提高法律震慑力保障民警权益引网民关注

时间:2018-07-25 06:19

来源:作者:点击:

 (舆情分析师 霍晶莹)

311日,上海闵行区吴中路虹许路口一辆宝马轿车不听现场交警指挥,强行闯关,转弯时将民警拖行致死。据悉,起初宝马车左转时,速度较慢,民警在旁边劝阻,不知何原因,宝马车忽然提速。民警试图将手伸入车窗阻止,驾驶员再次加速行驶,民警被拖行数米后,身体在空中翻转,脑部着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交警被撞牺牲的消息。据了解,牺牲交警今年32岁,其妻有孕在身,下个月就是预产期。

313日,河南省鹿邑县青年薛全杰无证驾车,为逃避检查,竟将协警黄华拖行了20多米,至今黄华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

314日夜间,上海市普陀区,一正在例行酒驾检查的交警被打。据悉,当时该交警正例行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驾检查。不料,却遭到一名驾驶员殴打,导致其轻微脑震荡。事后,肇事人被制服,其酒精检测为酒后驾车。目前该交警仍在留院观察中。

317日晚,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政协委员毛钟华在库尔勒被警方夜查酒驾时,对执勤民警伸手就是一巴掌,还手拿政协委员证,称“我是政协委员,谁动我一下试试”。最终其因辱骂、殴打民警,被库尔勒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10日拘留,并处罚金500元。

舆论观点倾向

近年来,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被恶意谩骂、暴力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且呈增多趋势。从侵袭对象看,多为基层一线单位民警特别是派出所民警。从侵袭环节看,多发生在民警接处警、处置群体性事件、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其中发生在接处警过程中的占多数。从侵袭手段看,暴力化倾向突出,有的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倚仗人多势众围攻民警,有的持械恐吓、攻击民警,有的在派出所内推搡打骂民警,损坏办公设施。由于警察处在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前沿,很容易受到个别利益受损的民众的攻击,并成为他们发泄的对象。而就社会关注而言,舆论一般更多地把目光聚焦在警察权是否正确行使上,而较少关注警察权益的保障。

类似事件广受关注,与媒体报道的标签化倾向密不可分。媒体刻意突出身份的报道充分利用社会仇官仇富和同情弱势群体的心理,扩大了事件的社会影响力。在目前的舆论场,“交警”、“宝马车主”、“政协委员”等都是极易引爆舆论的关键词。警察作为强势一方,往往被网民所排斥,冲突一方的普通人成了同情的对象,执法人员任何的强制行为,都有可能被舆论扣上“暴力执法”、“欺负老百姓”的大帽子。因此,在袭警事件中,尽管警察处于受害者,但社会舆论在同情的同时,也往往对其行为带有“挑刺”意味。频频曝出的宝马车主违规违法事件让“宝马”逐渐成为了一个引发社会群体亢奋的字眼,媒体强调的车主将执法交警“拖行近10米”的残暴行为则加深了人们对富人占有更多社会资源却为富不仁的怨恨,而交警妻子“下月临盆”渲染出的妻子失去丈夫、孩子未临世即失去父亲的惨状更是招来了众多网民的同情。“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违法的新闻也不在少数,从违法私挖地下室,到非法养虎,到拥有多张身份证、超生,再到此次的掌掴交警,等等,每一起这样的报道,都加重着网民对政治身份利益化(他们将为民代言、建言献策的权力,当作了个人谋求非法利益的保护伞)的质疑。这些词任何一个都可以引发网民大范围热议,更别提在暴力袭警事件中出现两个甚至更多。刻意突出身份去赞美一个人或质疑一件事,都可能掉进“身份的陷阱”,乃至于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种倾向值得警惕。

公民法律意识淡薄、执法不严、舆论绑架、个别警察滥用权力等是警察频遭不法侵害的重要原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法学博士余凌云认为,袭警现象屡屡出现,原因有以下几方面:首先,个别公民的法律意识淡漠,在个人不正当意愿不能得到满足或者利益受挫等情况下,铤而走险、抗拒警察执法。其次,目前公安机关对妨害执行公务的追究不是很严厉。社会中很多违法抗拒执法、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最后,也不排除个别警察执法粗暴、滥用权力,引起相对人反感与反抗。特别是联防队员、保安等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败坏了警察形象。网民“多家大小姐”说,交警是一个既辛苦又危险的职业。要有安全的交通环境,除了行车人要严格按照法规行车,也要赋予交警有力度执法的权力。但如今的舆论,对交警配备个辣椒水也要质疑一番,交警稍微对违法者用点力度更要批判执法暴力,最后,在软弱的法律环境下,中国只能继续戴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国家”的帽子!

袭警案件接连发生,损害的绝不仅仅是执法人员的生命,更是国家法律的意志,是社会秩序的底线,是每一个民众的生存环境。网民“张飞雀”说,杜绝执法人员滥用暴力当然重要,但一味强调文明执法,而忽视了执法工作与生俱来的强制性,无异于因噎废食。当执法人员被违法人员和公众舆论架在“文明与否”的道德烈火上进行炙烤时,法律的底线就会被轻而易举地突破,甚至执法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也将受到极大的威胁。长此以往,谁敢执法?谁能执法?网民“泡泡糖”说,交通违法驾驶人冲岗、袭警等,折射出的是民众对于警察、法律权威性的漠视。在美国,很少有这种事情,是因为冲撞警察的后果很严重。但在中国,“老百姓打警察不是新闻,警察打老百姓才是新闻”。网民“l251231290”说,袭警案件接连发生,客观上传递了这样一个信号:公安机关的执法威慑力在减弱。如果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又怎能保护老百姓?怎能给老百姓安全感?

近来,每每发生此类袭警、抗法案,就有舆论提出希望刑法增设“袭警罪”。对此,网民看法不一。有网民表示赞同,认为“设立袭警罪,刻不容缓”。“警察是高危行业,必须对所有民警进行有效的法律保护”。“设立袭警罪,必将提高警察的执法保障。从法律层面给予犯罪力量威慑,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但也有网民持不同看法:“就职业定位来说,当警察职业化尚未实现时,单设袭警罪,就如司法未独立时,设立藐视法庭罪一样,有害无益”;“北上广等发达地区的警察素质相对较高。其他地区的警察素质就很难保障了”;“妨害公务的罪名已够用,开小灶就不必了”。还有网民建议应细化妨碍公务罪,认为“没必要单设袭警罪。只是妨碍公务罪太粗了,应详细定义暴力和威胁。例如,推搡、辱骂等均应视为妨碍”。京华时报特约评论员王云帆认为,警察权的依法行使应该享有更充分的法律保障,警察权的规范行使也应该受到法律的有效约束。只要倡行法治的国家,袭警行为莫不入罪。但是否要专设“袭警罪”,不同国家却有不同的选择。“袭警罪”入刑更多将是立法技术之争。

网民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加大对暴力袭警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暴力抗法者要坚决依法严惩。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颜三忠说,从人本角度出发,警察也是人,先是要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但从社会职责的角度,要求警察对可能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坚决制止。如何找到其中的平衡点,要由法律来规定。网民“汪振春”说,对暴力袭警,必须依法打击、严厉惩处、决不手软,这是法律的应有之义。同时,破解暴力袭警频发之难,还需要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增加法律制度设计、加强遵法守法宣传等方面下功夫。网民“乔志峰”说,上海交警被宝马拖行致死事件中,在事件最终调查清楚之前,舆论还是应该冷静一点,避免情绪化,要相信相关部门会公正公平地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更要从事件的一些细节中(在《交警执法规范》中明确规定,不得将手臂伸进车内,细节若属实,涉事交警或有不规范之嫌)得到启示,不断加强交通管理和教育——这其中既包括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也应包括对警察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培训。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热图 更多>>
热门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