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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开创人民防空发展新局面

时间:2018-09-0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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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的地位作用不能变,从国家战略需要统筹人民防空建设。

●坚持“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不能变,始终把军事斗争准备摆在中心位置。

●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不能变,切实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

人民防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危、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的地位作用不能变、坚持“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不能变、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不能变的发展定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在新的起点上努力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强化人民防空的战略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指出,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这一重要论述是在深刻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和战争形态发展变化后,对人民防空作出的全新战略定位,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防空事业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深刻理解这一新定位,对于增强做好人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发展人民防空事业的决心和意志,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从国之大事高度认清人防建设。《孙子兵法》云:“兵者,国之大事”。人民防空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力量,肩负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建设成果的重要职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在信息化战争条件下,人民防空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凸显,事关国家安全、人民安危和现代化建设成果,是防空袭斗争的战略工程和保国安民的防护之盾。与此同时,人民防空设施在节约城市用地、改善城市环境、繁荣城市经济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作用。加强人民防空建设,既能在国防建设中转化为战斗力,又能在经济建设中转化为生产力。为此,我们要切实从“国之大事”高度,从国家安全和发展需要,深刻认识人民防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从国家战略需要统筹人防建设。人民防空是国家战略,要求我们必须强化大局观念和战略思维,用更加宽广的视野思考问题、理解任务、找准定位,积极从国家战略需要统筹人民防空建设。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统筹民防建设,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人民防空发展方式,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不断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军事斗争准备中统筹人防建设。按照军事斗争准备总体部署,在要地防空、野战防空、人民防空“三位一体”国土防空体系内科学筹划,将人防纳入联合作战和防空袭斗争指挥体系,搞好作战计划与防空袭方案的衔接配套,推进人防与国防指挥系统互联互通。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统筹民防建设。把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把人防工程作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载体,在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商业繁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域,配套建设人防设施;地铁、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全面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形成平战结合、相互连接、四通八达的城市地下空间,不断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长期战略出发谋划人防建设。风物长宜放眼量。人民防空作为长期战略,要求我们筹划组织人防各项建设必须立足长期、着眼长远,不能目光短浅急功近利。要制订好长期规划,自觉克服短期行为、面子工程,防止虎头蛇尾、浅尝辄止、一曝十寒,目标任务定了,就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坚持常抓不懈、常备无患,注重长期抓、抓长期,人民防空事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只有锲而不舍、常抓不懈,日积月累、久久为功,才能够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致千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甘为后人做铺垫的心态和“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毅力,着眼长远抓建设谋发展,持续筑牢人民防空事业根基。

提高履行使命任务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升履行使命任务能力,提高防空袭斗争能力,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有效履行使命任务是人民防空的根本价值所在,是推动人民防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聚焦“战时防空”抓备战。人防军事斗争准备是人民防空的核心任务,要始终把军事斗争准备摆在中心位置,坚持大事大抓,做到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加快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按照体系化、规范化、实战化要求,健全省市县人防指挥机构,统筹推进指挥场所建设,落实城市分级防护要求,探索联合协同指挥机制,着力构建反应快速、顺畅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加快新质人民防空战斗力生成,按照信息主导、资源共享、系统集成、整体联动的要求,运用信息系统将各种防护力量、防护单元、防护要素融合集成为整体防护格局,提升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防护能力。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立健全分级分类防护制度,明确防护类别、等级、标准和职责;制订防护预案,完善防护措施,落实防护要求,改进防护手段,组织防护演练。结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将适合地下空间建设的重要经济目标逐步转入地下,提升抵御攻击和抗灾能力。

突出“平时服务”促融合。坚持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进一步丰富融合形式,拓宽融合渠道,提升融合层次,完善融合途径,健全融合机制,推动人防建设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坚持把人防建设融入城市建设,科学统筹城市防护需求与人防工程建设关系,统筹地上与地下建设,不断优化人防工程规模、类型和布局,切实把人防工程打造成城市生命线工程;坚持把人防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防止系统内自我设计、自我循环、自我检验的封闭式发展,进一步向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敞开大门,推动人防发展市场化;充分发挥人防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功能,加大平战结合力度,在保证战备功能前提下有效提高开发利用效益,让人民防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着眼“应急支援”强能力。人民防空是政府应急管理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人防组织指挥、信息系统、警报报知等体制优势,自觉融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积极与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体制对接,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互为补充。要充分发挥人民防空专业组织抢险、抢修、抢救作用,加强人防专业队建设,主动参与公共安全管理,为应对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服务。突出防空防灾演练,结合“5·12”防灾减灾日、“9·18”警报试鸣日等时机,采取划分阶段、突出重点、逐步升级的方式,大力开展群众性防空防灾演练,通过练指挥、练协同、练战法、练保障,着力提升组织指挥、协同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

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人民防空为人民是人民防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民防高质量发展,必须积极为民谋福祉,切实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民生导向。强化宗旨意识,树牢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和衡量人民防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在政策制定、大项建设、利益纠纷等方面,尽可能从普通群众的利益出发,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督管理,杜绝与民争利,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积极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吸纳群众意见建议,凝聚群众智慧力量,形成众志成城、群策群力推动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发挥民生效益。聚焦富民为民,加强走访调研,深入群众居民,去官气、接地气,察民情、解民忧;结合人防实际,寻找服务民生的有效载体,主动与政府为百姓办实事的项目对接,加大自建人防工程投入力度,提升人防反哺社会、服务民生成效;充分发挥人防工程平时功能,将人防工程广泛用于城市交通、停车以及商贸、文化、旅游等领域,让老百姓充分享受人防发展成果。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办事制度,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不断提升人防行政服务效能和群众的满意度。

回应民生关切。注重畅通民意渠道,强化网络问政,利用部门网站、便民平台等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关注社会舆情,认真回答和处理好群众对人防工作的咨询、投诉和建议;掌握应对舆情技巧,科学引导和管控舆情;集智攻关,回答和解决好人防车位出租出售等重大社会关切。同时,要积极以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不断校正人防建设发展方向,努力使各项工作都合乎民意、切实可行,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广大人防干部职工必须坚持“三个不能变”的发展定位,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防意识、责任意识,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奋进新时代,创造新业绩,奋力开创新时代人民防空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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