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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安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强化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
原标题:双节将至 泰安市纪委敲响廉洁过节“警钟”
大众网泰安9月21日讯 近日,泰安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强化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早提醒、早部署、早检查。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对照要求进行“体检”,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做到令行禁止。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通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强化自我约束,特别要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款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招待他人旅游。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紧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组织专项检查、突击察访、随机抽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组织核查处置。要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传递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市纪委网站推出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专区,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市纪委举报电话:0538-12388;举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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