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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府构〔2018〕25号

时间:2018-10-10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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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府构〔2018〕25号

 

新会区、台山市、恩平市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江门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 毅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项天保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梁许赞  副市长

容福华  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李云龙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莫劲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长青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余中华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文聪  市财政局局长

胡亦邦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廖辉文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林健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春绵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君明  市水务局局长

郑少强  市农业局局长

陈 旻  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谢锦波  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芶晓彤  市法制局局长

陈月仲  市旅游局副局长

欧阳锦强  江门海事局政委

张晓东   市气象局局长

岑明俸  市府公室副调研员

何瑞平  市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

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市海洋渔业局承担。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分别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莫劲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温社亮  市海洋渔业局副调研员

组 员:市府办公室、市海洋渔业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按照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组织制订整改方案;与省政府办公厅、省海洋渔业厅沟通协调,报送相关材料;负责整改工作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

(二)整改督导组。

组 长:谢锦波  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副组长:陈凤团  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何瑞平  市政府督查室督查专员

组 员:市政府督查室、市海洋渔业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对沿海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整改效果。

(三)责任追究组。

组 长:李云龙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杨 慧  市监委委员

岑明俸  市府办副调研员

林 创  市海洋渔业局调研员

组 员:市纪委监委、市海洋渔业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与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沟通汇报,根据省纪委交办的国家海洋督察问题清单,督促指导相关市(区)、部门依纪依法开展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工作;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或督促有关单位调查处理,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整改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二)各专项小组要主动开展工作,细化任务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抓好督察整改落实。

(三)沿海各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全力推进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参照市的做法,建立健全协调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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