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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6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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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指出
履行立法职责,以法律的力量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本报海口10月12日讯 (记者李磊)10月1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与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文件,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等内容,并讨论研究相关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两级党组及其成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突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人大正确政治方向,并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凝心聚力、指导工作。

  会议要求,两级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紧紧围绕人大职能职责,找准立足点,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要履行好立法神圣职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立法修法过程,以法律的力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组要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要增强忧患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海南人大宣传阵地意识形态舆情安全,同时把服务宣传好人大“三会”和引导干部群众结合起来,讲好海南人大故事、传播海南人大声音。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许俊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西庆,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北川、关进平,党组成员、秘书长屈建民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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