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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某医院使用假药被罚600余元引热议 网民:处罚避重就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因涉嫌购进使用假药橘红,被青岛市食品药监局依规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因涉案产品已经销售完毕,青岛市食品药监局依法没收城阳区人民医院违法所得167.50元,罚款525元,合计罚没款692.5元。消息一出,引发网民关注。
@上观新闻:超市和餐饮业等出售过期食品得罚个成千上万甚至更多,医药事关人命大事竟然只罚这么点!
@知名律师丁光海: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事业单位,医院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上处罚都会比这个更重。同样的法律对假药和劣药生产者、经营者的处罚也确实太轻了,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处罚结果的确有避重就轻的嫌疑。
@微博网民:有两个疑问:第一,为什么只有罚款,没有对相关的责任人的处罚,以及进货渠道的进一步查处。第二,为什么仅仅处罚了600元,难道是无法撼动城阳医院,特意开出600元的罚款,引起舆论的注意?
@钱江晚报:中医发展为何不如西医?我想很大原因就是没走规范化的路,甚至让假药钻了空,长此以往,会影响中药的声誉。中医药要发展,就要从严惩假药橘红这样的“小事”做起。
@千龙网:医院里的背包客也好、药架子上的问题药也罢,要讲规矩、要懂敬畏,就得靠监管的肌肉和牙齿。“假药罚600”——这则故事里,必然有人“心太黑”、亦有人“心太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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