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

困难群众的保护神 和谐社会的维护者 法治精神的播种机

时间:2016-04-29 15:22

来源:作者:点击: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李春劳一行调研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市长万新恒,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陈加先陪同调研。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李春劳一行调研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市长万新恒,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陈加先陪同调研。

  市司法局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工作。

  市司法局多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工作。

  市司法局举办中卫市青少年“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教育活动。

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服务、社会矛盾化解、特殊人群管控四大主要职责,在传播法治精神、维护法律公正、保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市12年来,在市委、政府和区司法厅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指导下,中卫市司法局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法律服务为主线,以服务群众为着力点,突出“四强化四提升”,着力打造“惠民司法”品牌,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12年来,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扎实开展了“五五”普法、“六五”普法,通过营造氛围、健全工作网络、抓试点树典型及“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领导干部普法率达到100%,法治建设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五五”普法、“六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全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有了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有了新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观念有了新转变;普法、依法治理建设有了新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了新突破;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了新改善。全民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基本形成。

法律服务效果明显

以市、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支撑,建成了“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和“六位一体”的法律援助体系,构建覆盖全市各领域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网,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点援制”。12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万余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万余人次,使“没钱也能打官司”的目标变为现实。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镇、辖区单位、村、组四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健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工作,使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在矛盾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构建相关部门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化、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全面完成41个镇级调委会,35个专业调委会、469个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建成行业性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37个。全面推进司法所星级创建活动,全市6个司法所已被区司法厅评为五星级司法所,其他各司法所均达到了三星级及以上标准。12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万余件,其中重大疑难矛盾纠纷8000余件,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7403件,受理调处医疗纠纷151起,为受害方落实赔偿款近6000万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600余万元。

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加强

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阳光中途之家”,为他们提供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及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解决“三无人员”的临时安置等问题。建立“劳动就业技能培训中心”、“劳动就业基地”,为有就业愿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

廉政法治建设再创佳绩

围绕“在法治轨道上用权,用法治打造清廉中卫”这个主题,打造“廉政法治教育基地”。先后迎接155个党组织、5000名各级党员干部前来参观学习,促进了“清廉中卫”、“法治中卫”建设,被市纪委命名为全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

人民监督员选任

管理改革顺利推进

按照人民监督员改革工作要求,通过选任公告、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审查筛选、发布公示、组织培训、统一颁发聘书、集体宣誓就职等程序,选任人民监督员17名,建立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目前,已组织57人次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1件案件进行监督,形成了人民监督员常态化的监督机制。

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市司法局坚持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以“惠民司法”为载体,以“四强化四提升”为抓手,着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一是强化窗口建设,提升服务功能。积极倡导人性化、便民化的服务窗口建设,在加强基层司法所服务窗口建设基础上,增设来访接待室、人民调解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室等功能室,展现“惠民司法”的良好形象。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健全服务工作规范,完善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工作规范,公开服务承诺、廉政承诺事项,提升服务水平,体现“惠民司法”的宗旨。三是强化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效率。依托基层司法所服务窗口职能,积极推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一站式”法律服务模式,提升“惠民司法”的水平。四是强化窗口管理,提升服务形象。全面推行“五零式”服务,以积极的工作姿态和全新的精神面貌,树立良好的司法行政窗口形象,提高“惠民司法”的质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的肯定,并被列为全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试点示范单位。

市司法局连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全区“三八”红旗集体、全区第三届中阿经贸论坛法律服务先进单位、中卫市“五一劳动奖状”、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全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文明网站等。

荣 誉

(本版文图均由中卫市司法局提供)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热图 更多>>
热门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