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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家的标准

时间:2016-04-29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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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党校政法部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教授为法学理论博士生授课,内容涉及法治、人权、法哲学三大领域。李步云教授是中国“法治三老”之一,亲历了依法治国很多重大事件,也是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

  李步云教授叙述了依法治国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的发展历史,论述了我们党是怎样从“文革”灾难中一步步走出来,最终走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代文明道路。他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十条标准:人大民主科学立法,执政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自治,法院独立公正司法,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弘扬法治文化,法治必须保障人权,要实现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人民当家做主的统一。在李步云教授看来,在任何社会,人始终应当是社会和国家的主体。人权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人权既有国界又没有国界,生存权、发展权是主要人权。保障人权的核心价值体现在: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伟大价值追求、保障人权是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保障人权是制定和实施法律的目的、保障人权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最后归宿、保障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在人权基础上李步云教授提出了人本主义法律观:人的价值高于一切,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尊重人性,尊重人的独立自主、全面发展,权利优位于权力,权利优位于义务,尊重和保障人权。

  李步云教授尤其强调法学研究要具有哲学思维,法哲学可以为法学研究提供智慧,详细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的四个方面: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历史唯物论、人本价值观。在辩证方法论的基础上,他具体阐释了法的本质与对象对立统一关系、法的内容与形式对立统一关系、法的共性与个性对立统一关系、法的应然与实然对立统一关系、法的整体与部分对立统一关系、法的秩序与自由对立统一关系、法的权力与权利对立统一关系、法的稳定性与变动性对立统一关系、法的继承与扬弃对立统一关系。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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