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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构建法治社会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之一。而近日,一则“舟山一超市多收顾客82.8元,被判赔偿4968元”的新闻,更是昭示着法治思维正润物无声地渗入我们生活。
超市商品搞促销打折,收银时却按原价结账,遇到这种事,你会不会较真?这似乎是一个司空见惯的问题,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些促销广告海报上,斗大的字标注着全场一折,下面却有一个蚊子般大小的字“起”;也有的美其名曰促销,实际上却行着捆绑销售之实等。见多了这些,我们也就习以为常了。而一些非法逐利的商家,更是将这一点深度挖掘,各种层出不穷的虚假、欺诈广告纷至沓来,如天价鱼这种强买强卖的销售策略也是这种欺诈行为的另一种表达。
让法治思维渗入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才能确保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日常生活中被激活,从而确保法治社会成长的土壤更加肥沃。
在过去,面对这些现象,很少人会选择去维权,更多人往往选择认栽了事,“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事实上,这样的放任,反而使得非法商家变本加厉,这对法治社会的建设是巨大的妨碍。但从天价鱼维权到此次起诉超市,我们不难发现,主动站出来去维权正成为一种常态,民众的法治思维已经逐步形成。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如今,不独在维权事件,民众的法治思维在诸多领域也得以体现,有争端,不是选择口角或者斗殴的形式,而是选择调解、诉讼来解决;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寻求法律保护、督促执法;日常合同的订立更遵循契约精神。
民众的法治思维提升了,作为构建法治社会力量之一的商家,也必须跟上法治时代的步伐。“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句话并没有错,但是商家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也更需要兼顾诚信企业的名片建设。商家通过广告提高自己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消费者借助广告了解信息,挑选符合自己要求的产品或者服务。只有最真实的广告、最优质的商品才能留住消费者群体,诚信建设与获取利润是并行不悖的。
道德规范和法律是并行维护社会秩序的两大规则,道德规范以软性规则的形式约束着我们的行为,法律以硬性条款的形式规定我们哪些行为是不当的,两者合而为一构筑了真正的法治社会。法律得以实施践行,才能确保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日常生活中被激活,从而确保法治社会成长的土壤更加肥沃。
实事求是地说,让法治思维渗入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要走的路还很长,但至少透过眼前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法治社会建设成果已经日益丰硕了。(作者蒋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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