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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共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推进法治建设,其中首要的一环就是树立“尊法”意识。据不完全统计,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公开讲话与文章中,“尊法”一词已经出现过近10次。
从“遵法”到“尊法”
法律,是一个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与规范。要建设一个有序的社会,法律是必不可少、极其重要的。所以“遵法”是一个有序社会中,对公民的基本要求。然而,“遵”字意为顺着、遵从,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仅仅是被动遵从法律已远远不够了,还需要全体人民真正树立起法治意识、学会运用法治思维,从内心尊重、敬畏法律。可以说,从“遵法”到“尊法”,一字之别,实际上是中国社会法治理念的一大进步。
所以,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在阐述依法治国时提出的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该如何理解“尊法”的内涵?首先,要学法、懂法。这是基础。只有了解法律制度,才能具有底线意识,明确“可为”与“不可为”之间的界限,在行为上做到遵从法律。其次,要相信法律。法律是一种社会共识,任何一部现行法律都非尽善尽美,但都是旨在最大程度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要敬畏法律、尊崇法律。就是在全社会中形成尊法、尚法的风气,将法律时刻铭记于心。这是更高的层次。
增强法治观念
什么样的社会环境才是我们要追求的法治社会?社会氛围上,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社会机制上,有完善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行为惩戒机制;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上,能够做到尊法、信法、守法。
而实现这些,首要便是在思想上做到尊法。因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本、行动是形,本正则形立。只有在思想上有尊法的意识,才能在行动中践行法律的要求。现实生活中,无论普通百姓还是领导干部,都还存在无视法律、我行我素的现象,明明知道“不应该”,却还以身试法、知法犯法。凡此种种,显示出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树立社会尊法氛围的重要性。正所谓“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
树立尊法意识,让尊法成为社会共识,是从根本上筑牢法治的根基。而一旦尊法成为社会习惯,维护社会法律体系运转的成本就会大大降低,秉公执法者会更受尊敬,违法者会遭到唾弃,从而建立起一个更健康的社会环境。
如何实现尊法
树立尊法意识,首先需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习近平在讲话中多次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尊法意识的树立上,也同样是“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今年1月,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上就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树立尊法意识,还需要在全社会加强法治教育。不只是专业从事司法工作的人需要懂法,全民都应该有一定的基本法律素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通过向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是在全社会树立尊法意识的根本之举。
树立尊法意识,还需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维护法律尊严,特别是在基层做好执法、司法工作。出现一例司法不公的案件,就会伤害一大批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执法部门的整体公信力就会受到损害。只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违法者受到惩罚,让守法者得到保护,才能真正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尊法成为人民的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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