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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也可时尚化

时间:2016-08-28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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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按下依法治国“快进键”,标定法治中国建设里程碑。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当前推进法治、厉行法治的社会共识下,如何更好地适应时代需求,让法治宣传入脑入心成了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法治宣传虽已摆脱以往摆摆摊、发发单的刻板印象,但感觉仍然不够“时尚”。笔者认为,契合当今社会主流价值观、用时下流行的方式和时髦的语言,让法治宣传“时尚化”,可能会更接地气,也更易为群众所接受。

法治宣传的理念要“高逼格”。思路决定出路,理念决定层次。唯有更新理念,才能提升层次。新时期法治宣传不应再局限于“普及法律条文”,而应当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将法律传播与城市文化建设紧密结合,更加注重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更加注重法治文化的熏陶,逐渐使法律信仰植根于人的心灵,使法治精神融入社会主流文化,改善社会的法治氛围。

法治宣传的格局要“共缔造”。构建大普法格局、从“单兵作战”向“联合行动”转变,是法治宣传教育在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目前,“大普法”共识已见雏形,但资源整合利用的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应用好“共同缔造”思维,真正把群众当做法治宣传的主角,融合群众的智慧,法治宣传工作当能事半功倍。

法治宣传的渠道要“多元化”。近年来各地推进的法治宣传创新多集中于此,如,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占领电子显示屏、移动介质等公共传播空间,加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普法阵地建设,无一不是载体、平台、渠道等方面的创新,也无一不与老百姓“亲密接触”,有效改变了群众心目中法治宣传的刻板印象,使得群众能够更便利地了解法律、感受法治。

法治宣传的语言要“接地气”。习总书记在2015年新年致辞中评价“各级领导干部也是蛮拼的”,让全国人民都有些小激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也出现了“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要进一步提高中国护照的含金量,大家可以随时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等流行用语,这些接地气、与时俱进的语言进入官方语言,为法治宣传“语言”该往哪个方向走提供了借鉴。

“语言”始终是法治宣传的“硬伤”。法律条文对普通群众而言枯燥乏味。时尚化的法治宣传,就是要学习新出现的时髦用语、群众喜闻乐见的通俗用语,多说群众听得懂、听着亲、听了入脑入心的真话实话。如可以尝试用方言(如闽南语)来编制法治打油诗、法治谚语,朗朗上口,通俗易懂;不妨也可探讨用“眼球经济”的概念来运作法治宣传品牌,运用“小清新”、“萌萌哒”等风格来包装法治宣传产品,做法治宣传领域的“第一眼美女”。

恰似春风拂面来!法治春潮的涌动激荡,需要把温度传递给冷冰冰的法条,让每一位普通百姓都能更好地感受法治中国的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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