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城法治政府评估:公众满意度无一城达优,仅一城得分为良)
社会公众满意度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晴雨表,但这一评估结果并不令人满意。
10月30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的《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显示,在“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方面,被测评的100个城市中没有得分为“优”的,仅齐齐哈尔一市得分为“良”。
本次评估的100个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府所在的城市、23个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46个根据人口规模选择的城市。
报告指出,按照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格、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主要从履行政府职能、行政执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等考察当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报告设计的问题包括“当地政府依法履行职能的情况怎样”,“当地政府 乱收费 、 乱罚款 的情况怎样”、“当地政府的诚信度怎么样”、“当地政府执法过程中骂、打、砸、抢等暴力执法的情况怎样”等18个问题。
报告显示,被测评的100个城市中没有得分为“优”的,仅齐齐哈尔市的得分为“良”,拉萨、长沙、宁波等21个城市得分为“中”,邵阳、常德、遵义等55个城市得分为“及格”,余下23个城市得分为“不及格”。
报告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讲师王翔说,从目前的数据看,多数城市的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呈现由刚及格向中等水平迈进的趋势,当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与令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尚有距离。
报告指出,从评估数据看,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公众所关注的“乱罚款”、“暴力执法”等现象有所好转,仅两成城市被评为较普遍存在这种现象。
不过,报告也指出,“当地政府执法时受到人情、金钱或地位等影响的情况”评价较低,有69个城市评估为不及格。关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的情况,近六成城市被评为较为普遍存在,近四成城市被评为很普遍。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建议,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通过考核考评、行政问责、纪律约束、职业道德教育等多种方式继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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