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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群众对当前城乡生态环境状况的评价,听取群众对政府环保工作的真实意见和看法,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供量化参考。近日,和县农村抽样调查队受县环保局委托,按照《和县公众对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方案》要求,采取随机抽样调查方式,在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在校师生中共抽取550个调查对象,开展公众对城乡环境满意率民意调查。
从公众对2017年度本地生态环境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噪声控制、垃圾处理以及环保宣传教育等六个方面的评价看,和县公众对环境质量总满意率达92.69%,远远超过大于80%的省级标准,符合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同时本次调查中,也收集到群众在环境卫生方面提出的十余条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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