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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以上毕业生零门槛落户”“出入境办证实现零手续”“律师全免费为在哈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电子法院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行贿档案查询当日答复”……在昨天召开的全市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大会上,《哈尔滨市政法系统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70项新举措》正式出台,同时对外公布了政法机关100项“最多跑一次”和13项“一次不用跑”清单,既有服务群众的实招,也有助力企业发展的实策,全面推动政法系统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发展,为我市省会城市建设和全面振兴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公安机关
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实现办证“零手续”,租房也能落户
为系统配备语音提示功能、安排专人帮助申请人填表,彻底取消手工填表和身份证复印件材料等环节,日前,哈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出入境接待大厅启用了自助“填表易”服务模式,全面实行电子化填表流程,实现办证“零手续”。同时,该部门还推出短信提醒取证服务,以后申请人在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证件只要符合发证条件,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第一时间免费发送短信,提示申请人及时领取证件。
为吸引人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哈市公安户政部门全面放开科技人才落户限制,取消投资落户金额限制,推出租房也能落户政策等务实举措。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凡高校和职业院校国民教育中专以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等重点人群,均取消落户限制,完全实行“零门槛”落户;凡来哈投资、依法经营者,取消落户投资金额限制,为其开辟“绿色通道”,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哈市5个非主城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同一地址依法依规租赁房屋居住半年以上,在4个主城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同一地址依法依规租赁房屋居住两年以上,可为承租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同一户口的父母或岳父母办理落户。各派出所全部设立社区集体户口,集体户口的地址登记为派出所地址,对于已将户籍所在地房屋售出、本市没有落户地址的、符合本市落户条件但没有落户地址的,可将户口落在居住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口。
“用手机就可以为新车、二手车选号了。”近日,哈市公安交管部门“交管12123”APP又增新功能,使用手机APP就可以办理为新车选号、新能源车换号、二手车转移换号、二手车转入选号等业务。与此同时,今后办理车辆落户手续也不用随身携带现金,公安机关各窗口单位全部可提供“多元”收费方式,除现金支付外,利用微信、支付宝和银联POS机等多种支付手段都能在公安机关办理业务。
通过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消防预审核、预验收,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对建设工程尚不具备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及备案抽查受理条件的,建设单位可在消防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预审核服务,消防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核并反馈意见;对建设工程竣工尚不具备消防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可申请预验收服务,消防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预验收并反馈意见。日前,哈市公安消防部门全力压缩一般建设工程审核时限,设计审核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验收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时限由12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哈市公安部门承诺,公安行政执法行为面向全社会公开,自觉接受违法行为人对处罚程序、结果的举报投诉,并实行执法行为全流程记录留痕,由警务督察部门专人负责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严厉查处。
司法机关
对困难群众、在哈企业大幅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和公证费用
即日起,在哈企业和市民通过拨打12348“一线通”服务法律热线、登录“一网通”服务市律协网站、扫描“法律114微信群”二维码或到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咨询窗口等方式,均可享受全市司法机关免费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
经济困难群众、抚恤优待对象和特殊人群有法律及公证需求时,司法行政机关将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对公证业务进行费用减收。其中,烈士家属办理继承烈士遗产、子女入学公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办理养老协议、遗嘱、意定监护公证,外来务工人员办理讨薪、工伤赔偿等公证,7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办理遗嘱公证,全部免收公证费。8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公证,所需费用减收80%。全市司法局、司法所、公证处还将开辟“绿色通道”,为上述人员办理相关公证事项。
为大幅减轻企业在法律需求方面的经济负担,全力支持在哈企业发展,哈市司法机关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年度实际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字号”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老字号”改造升级、“原字号”深度开发,对“中国制造2025”重点产业、重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困难国有企业摆脱经营困境等产业项目均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新设立的企业聘请律师,当年免收律师服务费,第二年、第三年费用可减收20%—30%;办理与产业发展相关公证事项,费用减收30%—50%。
审判机关
开通“电子法院”,实现案件全流程网上监控,完善24小时诉讼服务平台
如今想了解立案登记须知、诉讼风险提示、案件管辖、诉讼费用、举证须知、诉讼时效和期间查询、民事上诉等相关法律问题,只要通过市法院开通的12368诉讼服务平台,即可享受24小时自助查询及办公时间人工咨询服务。
与此同时,审判机关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相关窗口,为市民提供多元化诉讼服务,如为当事人办理诉讼程序中需要的仲裁、公证和担保业务,实现关联业务“一站式”办理,从而极大地方便了案件当事人。
通过拓展“互联网+”服务模式,借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全市各级审批机关在立案、查询、拍卖、监督等多个环节,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完善“哈尔滨电子法院”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网上咨询、网上证据交换和质证、网上开庭、网上拍卖,实时提供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庭审实况、电子档案查询和下载服务;推进“互联网+执行”,在淘宝网、京东网、诉讼资产网公开拍卖法院执行标的物,实现拍卖零佣金、信息广泛发布、程序公开透明;为当事人提供远程诉讼服务,实现了网上调解、远程提审和远程开庭等多项功能,使法院、看守所、监狱、检察院等多部门通过网络视频信号互联互通,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效率。
哈市审判机关还将加强对员额法官办案权力的制约和办案质量的监管。员额法官一律实行动态管理,凡出现差错案件或瑕疵案件达到一定数量的,将启动法官员额退出机制;加强案件评查工作,认定为差错的案件,将追究法官的违法审判责任,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案件,将列入典型问题案件名单,在全市公开通报;办理执行案件时,涉及对企业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前,要严格履行告知、送达、释法说理工作,充分考虑企业需要,创造安商留人的法治环境。
检察机关
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招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当日办结
公开是最有效的监督。哈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探索推行检务公开的有效方式,不断拓宽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全面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已终结案件法律文书,进一步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增强工作透明度。
为给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哈市检察机关建立了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实行审查、办结、送达三优先制度,缩短办案周期,同时建立涉企案件工作台账,统一登记,定期检查推进,要求案件办结后5日内向企业反馈案件办理情况。
“时间太紧了,急需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档案查询,真的没想到一天就办好了,没有耽误项目投标。”一位来哈参与投标的企业家激动地告诉记者。
为简化行贿档案查询程序,检察机关推出了现场查询、网上查询等多种查询服务手段。如今,招投标企业登录检察机关网址后,经过预约查询登记、上传材料,待检察机关核实无误后,即可直接打印查询结果,可享受当日提交、当日审核、当日获得结果的查询服务。
为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的监管,哈市检察机关推出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共同研究把关,对疑难复杂案件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以确保办案质量。哈市还成立了人民检察院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通过12309电话服务热线、信函举报、信访人举报,受理查处损害公众利益、社会公益的公检法执法办案违法情形,及行政执法机关履职中侵害公众利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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