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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台胞同享法治权益

时间:2018-07-23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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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让台胞同享法治权益

专访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秀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8日讯 “深入推进涉台检察工作,既是满足台胞的司法诉求,也是服务保障市委扩大对台对外开放部署,增加两岸和平发展有利因素的有益实践。”日前,漳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秀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出台的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促进涉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台胞台企投资兴业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织就一张法治保护网

“漳州以其优厚的投资环境和开放包容的胸怀,吸引了大批台商前来投资兴业。检察机关应当顺势而为,发挥职能,提供司法保障。”黄秀强告诉记者,漳州市检察院以9个涉台巡回检察工作室为支点,以台商检察联络员为纽带,织就了一张维护台企台商合法权益的法治保护网。

据介绍,涉台检察工作作为漳州市检察院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多维推进。“涉台检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谋求的是合力。”黄秀强说,漳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在依法严厉打击涉台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台企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台企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同时,为了更好地推进涉台检察工作,漳州市检察院还于2012年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台商检察联络员制度,聘任台商担任检察联络员。“台商检察联络员在检察机关与台胞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黄秀强清楚地记得台商检察联络员的人数,他告诉记者,2017年漳州市检察院又新聘任第三届台商检察联络员20名。六年来,全市先后有87名台商被两级检察院聘任为检察联络员,在涉台检察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让台胞感受司法公正

涉台检察工作的开展,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台胞合法权益。漳州市检察机关从履行职能开始,积极为台胞创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让台胞感受到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责无旁贷。”黄秀强谈及平等保护台湾地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工作时,举了不少实例。

“2017年,我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会签办理涉台案件相关文件,率先在全国司法系统尝试台湾地区被告人近亲属会见。”黄秀强告诉记者,漳州市检察机关在落实平等保护要求时不遗余力,并且还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机制,保障台胞平等权益。首先,该院从执法办案主业入手,开通了涉台案件办理“绿色通道”,调配员额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共42人,集中负责各院涉台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等工作,实行案件专业化办理。其次,建立涉企犯罪案件慎处机制,慎用羁押强制措施,推行恢复性司法,尽力减少执法办案对台企台商生产经营的影响。

“在办理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黄某污染环境案中,长泰县检察院通过对黄某释法说理,督促其积极整改污染环境行为、缴纳生态修复金等措施,依法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使其得以继续管理企业,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黄秀强通过案例介绍了涉台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

拓展提升的脚步永不停歇

2016年,漳浦县检察院在办理黄某等8人电信诈骗台湾地区被害人的案件过程中,创新性地通过两岸司法互助管道将赃款返还被害人,在构建两岸打击犯罪合力的同时,强化对台胞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一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尚属首例。

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漳州市检察机关涉台检察工作敢为人先,多项创新机制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2015年以来漳州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涉台巡回检察520次,走访台企620次,受理台商来信来访125件次,提供法律咨询391次,为台商台企办实事好事32件。

“以问题和诉求为导向,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满足合法诉求是关键。”对下阶段漳州涉台检察的工作规划,黄秀强思路明确:“要努力在抓拓展、抓提升上下功夫,全力推进涉台检察品牌建设。”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陈荣辉 徐存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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