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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搭建“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 发布时间:2018-08-01 19:24 星期三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讯 记者马利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地落实,持续深化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8月1日下午,省司法厅组织召开“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新闻媒体通气会。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市(州)司法局分管法制宣传和新闻舆论的领导及有关同志,中央驻川及省级主要媒体有关负责人和记者参加了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姚正奇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对“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该平台自5月份运行以来,按照“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的原则,结合不同宣传主题,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新媒体三大传播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和专版,构建起了全新的新媒体宣传矩阵,打造“指尖上的法治宣传平台”,做到了“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字、网络有点击”,为老百姓提供了及时、精准、普惠、高质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采用了四种方式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一是专题法治宣传。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高密度、多角度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解读法治事件,讲好四川“法治故事”。二是日常普法宣传。各单位制定日常普法宣传方案,综合运用各类传播手段,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宣传。三是“以案说法”宣传。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说法”制度,推进“全程说理式”执法,组织新闻媒体结合热点法治新闻事件和典型案例,精心设计议题话题、刊发评论言论,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四是普法公益广告宣传。积极开展普法公益广告制作、征集、筛选、推送,充分借助社会力量组织好普法公益广告的创意设计推广。 “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创新工作做法,一是组织架构优化,部门联动有力。司法厅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牵头抓总职能作用,厅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厅机关各处室、中心、协会、两局一院全力配合,实现了法治宣传工作由主管部门“独唱”变为各部门“大合唱”。同时,司法厅确定了法制日报、中新社、四川日报、四川卫视、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四川法制报等媒体作为平台合作单位,搭建起全媒体立体宣传矩阵,推动了“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在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二是宣传主题明确,重点亮点突出。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依法治省工作安排,按照“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的原则,先后策划了宪法知识竞赛、“我与宪法”微视频大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会现场报道、“爱之家”禁毒防艾法律服务工作站挂牌宣传、公益舞台剧《情满彝山》首演巡演报道、“6.26国际禁毒日”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实效提升。平台建设以来,各级依法治理办、司法行政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充分结合本单位年度法治宣传计划,利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做好集中宣传、专题报道。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开设法治专栏等形式,将日常宣传与重要时间节点专题报道结合起来,高密度、多角度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资讯、解读法治事件,讲好四川“法治故事”,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法治宣传平台,新媒体普法矩阵逐步构建,“指尖上的法治宣传平台”正在形成。 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姚正奇对各级各部门、媒体记者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表示衷心感谢,对下一步“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建设提出要求,一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各级依法治理办、司法行政部门、“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要确保法治宣传平台规范常态化运行,努力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大宣传格局。积极向新闻媒体介绍法治工作亮点,推荐宣传线索和典型案例,提供公益广告素材。新闻媒体要将法治宣传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宣传频次和质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二要创新方法、提高质量。要积极搭建电视广播平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传播远、覆盖广的优势,通过普法栏目、动态新闻报道、公益广告、“以案说法”等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反映深化依法治省实践最新成果。要发挥好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优势,提高法治宣传感染力。要顺应“互联网+”时代,集中打造一批专业普法网站和新媒体普法“两微一端”,大力构建新媒体普法矩阵,打造“指尖上的法治宣传平台”,让人民群众随时随地真切感知法治的温度。三要强化考核、提升实效。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与省级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工作对接,加强工作督促考核,确保“法治四川行”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宣传工作落地落实,真正做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