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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武汉8月29日电 记者 刘志月 实习生 刘欢 通讯员 刘文波 记者今日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为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湖北在全省设置168个受理点,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下月起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省内居住地所属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
据了解,今后持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等9项便利。这项服务措施将为港澳台同胞到内地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据悉,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是5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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