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点击:
8月31日下午,河北省委宣传部“最美河北人发布厅”在石家庄广电中心举行发布活动,授予王瑜等10位同志“最美河北人”称号。
王瑜、李忠良、周玉春、高世杰、杨海峰、安志民、李伟达、李振东、刘红娟、孙庆等10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最美河北人”,在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守法的道路上作出了表率,作出了贡献,向社会阐释了何为对事业的忠贞,对法治精神的敬畏,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与弘扬。在全社会公开发布他们的先进事迹,旨在通过典型带动作用,推进法治河北建设,在全社会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最美河北人发布厅”是由河北省委宣传部主办的先进典型宣传展示平台,旨在弘扬“最美河北人”的时代精神,树立“美丽河北”崭新形象,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凝聚精神力量。此次发布活动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法治办、省人大法工委等四家单位联合举办。
10位“最美河北人”的先进事迹深深打动了现场观众,大家纷纷表示,要向先进看齐,向榜样学习,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力量。
以下为10位“最美河北人”的先进事迹简介:
舌尖上的安全卫士——王瑜
王瑜,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食药大队副大队长,从警十二年,干过派出所、信访、法制等工作。他始终以心灵之美、精神之美、职业之美、行为之美当作从警标准,在各个工作岗位都做出了突出成绩。2014年1月,调入食药大队以来,他以守护百姓“舌尖”安全为己任,与食药等行政部门联合执法480多次,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刑事案件100余起,端掉生产食品、药品非法经营点29个,打击处理人犯40人。他先后参与侦破“毒豆芽系列案”、“冒充少林寺武僧销售假膏药案”“某某包子连锁店系列案”和部督“12.22”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等传统行业犯罪。同时,他还重视发现网络食药类犯罪线索,将互联网思维融入办案中,大胆尝试“互联网+”侦查模式,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2016年9月,成功侦破公安部、国家食药监总局督办“邢台张某等销售假冒美容针剂案”。这是全市第一起微整美容针剂案件,又是全市第一起网络制售假药案,还是全省第一起打击到微整形美容针剂生产环节案件,该案被国家食药监总局作为化妆品典型案件提名。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嘉奖5次,荣膺“美丽河北·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美丽邢台·最美政法干警”、“邢台市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人才”、全市公安机关“十大新闻人物”、“执法规范化先进个人”、“十佳规范执法标兵”和食药系统“十佳办案能手”。他用心守护百姓舌尖安全的先进事迹,先后被《河北法制报》、《邢台日报》、《牛城晚报》等报纸和河北法制网、河北长安网、凤凰网、搜狐网宣传,成为人民群众公认的守护百姓舌尖安全最美人民警察。
“深州帮大哥”——李忠良
李忠良,男,68岁,共产党员,深州市东安庄乡北景明村调解委员会主任。20世纪80年代,李忠良凭着自己的一腔古道热肠和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帮助乡亲们调解纠纷、化解矛盾。1986年,只有小学文化的他靠自学拿到了河北政法函授大学的文凭。从那时起,他开始用所学法律知识尽心竭力做调解工作,帮老百姓化解矛盾。李忠良不图名、不为利,为邻里百姓解开了一个又一个疙瘩,化解了一场又一场纷争,被乡亲们亲切地称为“深州帮大哥”。据不完全统计,30多年来,经他手调解的大小纠纷有4000余件,其间北景明村从未发生过较大的刑事和民事案件,村民安居乐业,干群关系融洽得当。
把法律切实运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探索者——周玉春
周玉春,65岁,退休前任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大副主任,先后分管政法和立法工作。现任河北省人大立法研究会理事、青龙县法学会会长。周玉春曾于44岁时就读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本科,50岁就读中国政法大学宪法行政学研究生课程班。2012年2月退休后,又历时半年听完由法律专家授课的法律专题基础课网上辅导。多年的基层工作实践和对法律的钻研探讨,形成了他以问题为向导去研究法律,以准确运用法律解决社会经济发展所遇到的矛盾的学研特点,从而使法治理念在依法治县的实践中成为基本思想和助推力量。周玉春以“法”为土壤,进行辛勤的耕耘,至今老骥伏枥,而耕耘的收获,就是收获更多的果实。近两年来,他曾亲自督导干部学法考试15次,到乡村讲法制课13次,为党校学员讲课8次,为行政执法部门讲课18次,为企业讲法制课8次,讲课内容涉及多项法律法规,受教育人数累计达到25万人次,为此,他也被评为秦皇岛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让党徽在岗位上闪光——高世杰
高世杰,男,汉族,1962年7月13日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武安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该同志从事交通管理工作30年来,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长期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立足本职,苦干实干,尽职尽责,无私奉献,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他连续多次被邯郸市政府评为“优秀交通民警”,2016年荣获“邯郸市最美交警”称号,先后十次被武安市公安局嘉奖,连续多次荣获支队嘉奖。他是2018年“最美武安人”。
既能当指挥员又能当战斗员——杨海峰
杨海峰,男,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馆陶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该同志分管审判管理工作期间,结案率排全省第一,创馆陶法院建院以来的最好成绩,并较长时间领跑邯郸市法院系统和全省法院系统,受到省市法院领导好评;分管执行工作期间,执行工作在邯郸市乃至全省处于领先位置,大量执行案件特别是“骨头案”得以执结,执行威慑机制初步形成。在院长安新庆同志的严密指导下,办理了2015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拒执罪新司法解释后,我省首例自诉拒执罪案,在邯郸市首次利用公安临控措施抓获被执行人。廉洁自律方面,由该同志分管馆陶法院执行帐户款的签发期间,年签发500万元左右,从未因此谋过私利,从未用权巧取豪夺,从未有过水过地皮湿、风过留痕、雁过拔毛现象。近年来拒贿数万元,没有廉洁自律方面的不良反应。工作中,还有看当事人可怜,自掏腰包救助当事人治病或生活。
普法志愿者——安志民
安志民,乐亭县公安局情报中心主任。从2009年开始,在新学期开学之际,他都深入中小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教育。工作之余,他挤时间梳理青少年犯罪案例,精心编写了数万余字的教案,并结集案例,出版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中学生安全防范三字经》《警钟长鸣》等宣传书刊和音像资料。从2010年开始,安志民在乐亭县电视台开办法制讲座,“让暴力远离花季”“拒绝毒品,从青少年做起”“青少年’网瘾’的危害”“青少年与赌博”等节目,成为学生、教师、家长耳熟能详的法制教育品牌。在致力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时,安志民不断延伸普法触角,编写了农村和企事业单位法制讲座材料,先后到全县14个乡镇、2家驻乐部队、50余家企事业单位作法制讲座,取得了良好效果。“六五”普法以来,安志民举办法制讲座百余场次,制作电视普法节目9期,刻录普法光盘1000块,受教育群众28万余人次。安志民播撒着法制阳光,惠及了乐亭及周边的群众,赢得了极佳口碑,被誉为“警营金话筒”“普法专业户”。
用心为群众撑起一片天——李伟达
李伟达,男,汉族,1986年11月出生,2010年6月入警,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河北省公安边防总队唐山市公安边防支队大桅边防派出所职副所长,武警上尉警衔。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李伟达每天都会面对各式各样的纠纷,每次处理完群众的事情之后,回到所内,他都会将事情重新分析一下,看看这样处理是否得当,是否还有更好的处理办法。久而久之,就对辖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划分,如苏家铺村,村民比较朴实,群众能够听得进去劝,村委力度比较大;杨井上村,村民比较好面子,重情义;葡萄庄子村,注重结果,一般由妇女出面;海田村,村民性情豪爽,但容易冲动;王家伙房村,家庭纠纷偏多;中心渔港码头,劳资纠纷偏多等。李伟达同志不仅善于总结,还始终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来办,因为善于为群众“了事”并常把“这都是小事儿”挂在嘴边上,辖区群众送给李伟达一个响亮的名号——“李小事儿”。
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人民好法官——李振东
李振东,男,1976年9月出生,现任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峪耳崖人民法庭庭长。2013年7月,李振东从政策法律研究室主任调任峪耳崖法庭庭长。他始终把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出色地履行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责任。在法庭工作期间,年均审理案件300余件,排在全院首位,多年来,他主审的案件仅有3件当事人提出上诉且全部维持原判,全庭无一上访,无一投诉,件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在长期的司法审判实践过程中,李振东身上凝聚了可贵的司法精神: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廉政司法、两袖清风;为民司法、情系百姓。
让每一部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事——刘红娟
刘红娟,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备案审查处处长,中共党员。自部队转业到市人大后,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修养,工作能力提升很快。党的十八大以来,能够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党性修养,认真依照《监督法》、《立法法》,勤勉工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各年度工作任务。2014年获得机关优秀党员,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市人大机关优秀公务员,2017年荣获三等功。
一肩挑着两份爱一手擎起两片天——孙庆
孙庆,男,现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沙河路人民法庭庭长。1997年7月调入法院工作。二十多年来,该同志一直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审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审判质效一直名列全院前列。他扎根基层,以一颗爱民之心、护法之心、感恩之心,去诠释最美河北政法干警的风采,赢得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2001年以来,孙庆同志多次被评为秦皇岛市、河北省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 2015年被评为“河北省法治人物”,多次被评为秦皇岛市优秀共产党员、优质服务标兵、感恩之星、最美家庭、最美秦皇岛人等,2016年被河北省高院评为河北省优秀法官。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